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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比她高出一大截,做这些的时候,得微微弯着腰,董思思一抬起头,就看到他那乌黑的头顶,有种想要揉他脑袋的冲动,但现在他在给她暖手,她腾不出来。 穿戴好之后,董思思还没走多久,就又觉得不行了。 她穿的是布鞋,虽然袜子很厚,脚不冷,但毕竟不是专门的登山鞋,这又是她失策的一个地方。 在穿越之后,她还没长时间走路,平时走平地也还好,现在走山路就不太适应,总觉得硌脚,还时不时打滑,显得像一个连路都走不好的笨蛋。 在董大小姐的前面二十年里,在同辈的富家子弟之中,她一直是碾压式地站在众人跟前,优雅,大方,仪态万千,有不少人就说过,看董总走路,都是一种赏心悦目。 董思思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原著中,陈默会失足掉下山了,这要是放在她身上,那可能九条命都不够花的,而陈默还是因为高烧集中不了精神,才打了一次滑。 “这什么破路啊,”董思思开始有点恼羞成怒了,不得不拉着陈默的手臂,才能稳住身形,“这是人能走的……啊!” 她话都还没说完,被地上一块只露出一点尖儿的石头磕到,差点往前栽,陈默眼疾手快,抬手横在她前面往回一捞,勾住她的腰,往回一带—— 董思思撞进了陈默怀里,下意识地往抬起头看他。 两人的身影彼此倒映在眼里,呼吸相缠交融,近得可以一根根看清对方的眼睫。 明明穿得那么厚,但陈默仍是感到臂弯里那段腰身很细。 他不是不知道她腰细,昨晚给她按肩颈的时候,那身帖服的睡裙勾勒起伏,他就看得一清二楚。 只是,眼睛看到,跟用手感受,完全是两回事。如果隔着厚棉服都感到这样,那如果是昨晚那身睡裙…… 陈默发现自己越想越多了,耳根发烫,连忙打住。 而另一边,董思思还正为自己的不雅失态而郁闷,从陈默怀里退了出来,发泄般地踩了踩那颗害自己差点摔倒的石子:“早知道就不来了,这还不如你自己上来更快呢。” 她就整一个是拖慢进度的。 但陈默怎么可能会觉得她是累赘呢?他反倒是怕董思思以后不跟他一起出来了,于是连忙说:“山上很好看的,有花,有溪水,还有瀑布。” 嗯?董思思动作一顿,抬起眼看他,微微翘着唇角:“可我总是走不好,都走不到山上的。” 陈默马上半蹲到她跟前:“我背你。” 到了这个时候,董思思也不得不承认,陈默这个男人,学得还挺快。 谁能料到,就在不久之前,她还在董家村,他第一晚来给她送饭时,他被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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