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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过去跟人家饭馆的人说好,让人家做好准备。 第二天就可以去送菜了,跟人家说好, 饭馆那边这两天就不用额外买菜了,与此同时, 他们还要注意现在菜市上蔬菜的普遍价格,卖给饭馆的菜要比菜市上的菜要更便宜一点。 虽然做生意确实是为了赚钱, 但因为这菜是他们种的, 实际上成本也就种子钱和投入的劳动成本, 所以便宜一些也无妨,他们也是挣钱的,挣得还不少。 起码阿南的那个账本上,所记载的余额已经相当可观了。 最近村子里有菜成熟,一般情况下都是刘全众找人送过去,反正现在没什么忙的,村里的汉子们没事也就是进山打猎。 甚少有人推辞,扛个箩筐进一趟城,并不算一件难事。 如果他们要是愿意,还能在县城里吃上一顿早饭。 尤其是那些单身汉,鬼才知道他们是如何吃下自己做的饭的,这个世道,会做饭的男子真的极少极少,本来他们在家的时候也是不做饭的,后来进了军队,也有专门的火头兵做饭。 他们确实是能够去蹭邻居家的,但是你好意思蹭一次两次,怎么好意思天天蹭? 哪怕是送上捕捉的猎物,多次前往难免也会有些过于打扰。 所以他们只能自己做饭自己吃,有时候还会几个聚在一起,比比谁做的饭更像是猪食。 梁思思还觉得挺有意思,有的人甚至连馒头都不会蒸,这里点名赵小栗同学,他当然是不好意思告诉别人这件事的,所以自己悄摸摸的去跟桂婶学习,还要求桂婶保密。 桂婶当然是答应了,然后一不小心在跟人闲聊的时候说了出来,然后不到一天,全村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从那天开始,赵小栗在大刘村,就已经没有了颜面,因为在请教完桂婶之后,他拿着自己蒸好的馒头跟自己的兄弟们去炫耀了,称自己天赋异禀,没跟人学习,自己尝试,一次就成功了。 而且梁思思给工资的,每次公差进城都会有,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他们在县城买上一份早餐。 也就是说,帮村子里送一次菜,就相当于面费进城吃一次早餐,反正大家都挺乐意做的。 梁思思要跟着他们一起进城,自然也是要干活拿钱的,公事公办嘛! 到了县城铺子里,武采买和刘二狗还记得梁思思,这段时间都是刘全众在跟他们交流,但是他们还是知道大刘村的村长是梁思思的。 至于为什么村长是一个人,跟他们对接的却是另外一个人,他们不清楚也不会深入追究,毕竟跟他们没有多少关系。 他们看见刘全众的时候很热情,看见梁思思同样热情,他们抱怨现在的菜价太贵,梁思思就跟着叹气说种菜也不容易,毕竟要看天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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