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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让写一篇作文《十年后的我》。 以后的事,她不明白也不知道,于是就去问宋老师。 宋老师当时给了她一个挺官方的答案,他回答说女孩子就是要多读书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这是亘古不变的定理。 那时候年纪小,好奇心重,她傻乎乎地问宋老师。 “爸爸,那未来是名字还是动词呀?” 宋老师那时告诉她当然是名词。 可就在刚刚那一瞬,她觉得她爸爸说的不对。 未来该是动词才对吧,从来都没有定数可言,一辈子太长了,总是变幻莫测的,可一辈子又很短,喜欢上一个人,好像就是永远。 空气一阵静默,只听到筷子碰到瓷碗的声音,宋清然低头喝着粥,时不时偷看坐在对面喝完粥正认真看漫画的人。 有那么一瞬,她觉得仿佛回到了她初遇他时的场景。 记得高二时喜欢看张爱玲老师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于是那段时间就每天上完晚自习后都会偷偷躲在被窝里看,反复看了很多遍,直到现在偶尔想起来都还会去翻阅。 有天晚上唐糖来她家和她睡的时候,她无聊又打开了这本书,唐糖调侃她是不是有某种恋旧情结。 她自认自己不是个恋旧的人,可她就是这样,喜欢上一本书就会反复看,现在看来,不只是书。 喜欢上一个人,更甚。 他刚刚应该是回了趟家,换了件白衬衫,头发和高中的时后一样干净利落,那天他穿的是白T恤,少年的脸上被打上了些许阳光,从此永远埋在了少女的心间。 此刻,尽管没有光,脸上甚至还有些许疲惫,可她,还是心动了。 “何医生,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何以随闻言抬头看她,“我今天轮休。” “哦。”宋清然又继续低头喝粥。 刚在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何以随,连头发都忘了扎,她碎发多还长,一低头就会有几率碎发掉落下来。 她有些烦躁,直接一手握住头发,另一只手拿着瓷勺喝粥,何以随见状放下手中的漫画,绕到宋清然的身后,从裤子口袋拿出头绳给宋清然把头发挽了起来。 他碰到她手的那一刻,宋清然仿佛被电了一下,冰冰凉凉的,整个人都紧绷起来,呼吸都在悄无声息地变得急促起来。 于是宋清然整个人都开始不自在起来,她老是会不由自主地偷瞄何以随的手,十指修长,这双手不仅拿手术刀的时候好看,连转方向盘都那么好看。 “宋老师,你早上的时候请过假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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