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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秦霄正旁若无人地打量着自己的弹出的锋利指刀,脸上的表情戏谑又残忍,“说吧,那个孩子为什么会出现在顾舟家里。” 夏父夏母早在被抓的时候,就见识过秦霄突然变成怪物的样子,此时此刻更是吓得委顿在地,像两滩烂泥一样,缩在屋子的一角。 像他们这样的普通人,秦霄根本不屑用绳子去绑。 因为在这片荒漠里,他们永远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秦霄之所以抓这两个人,一是因为那天回来之后,发现手机的主人并不是顾舟,而是夏夜,二是因为,他不希望江禹发现他的失误,所以想把夏夜找出来灭口。 从本质上讲,秦霄和溟渊有相似的地方。 在他们眼里,除了自己的伴侣之外,其他的人类不过就是一群弱小的动物,和海里的小鱼,森林里的兔子没有任何分别。 因此猎杀他们,并不是什么值得引起情绪波动的事。 与其说秦霄是害怕顾舟发现他曾去过公寓,不如说秦霄不能接受自己办砸了江禹交给他的事。 作为狼人,秦霄不会因为自己那天受伤,就给自己找理由,办砸了就是办砸了,与其找理由,不如尽快补救。 眼看着溟渊的耐心即将告罄,夏父哆哆嗦嗦地往旁边蹭了一截距离,才磕磕巴巴地说道:“那、那个兔崽子和我们吵、吵了一架,就和、和那个顾、顾舟走了。” “原来是你们把他送到顾舟那里的,既然如此,就由你们把他接回来吧!”秦霄将夏父的手机扔到他怀里,在其手忙脚乱接手机的时候,慢悠悠地说道:“你应该清楚,在警察赶过来之前,我有很多时间,可以杀了你,所以,别自讨苦吃。” 夏父脸上的肌rou抽搐着,不敢露出愤恨的表情。 这时夏母突然扑向夏父,将手机甩出去了老远。 “你不能给他打电话!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了,你不能给他打电话!” 即便平时软弱又拎不清,但夏母毕竟是夏夜的母亲。 在明知道秦霄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疯子的情况下,当然不希望丈夫把夏夜骗出来。 “你疯了!这样下去我们都得死!” “我看是你疯了!姓夏的你个窝囊废!我怎么嫁了你这么没用的男人!为了活命,你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管了,我告诉你,今天只要我活着,你就别想把这个电话打出去!” 夏母说着,身体不知从何处得来一股力量,扑过去和夏父扭打了起来,“我和你拼了!要死你去死,别害我的孩子!” “啧!”秦霄不耐烦地站起身,闪身过去,一脚将两人踹出去老远,“我可没空看你们打架。” 秦霄下巴一扬,指向手机的落点,“趁我还有耐心,打电话,不然,就杀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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