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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江渚可是跟着祸在学习呢,虽然说没有任何巫师敢说自己百分百不会出错,因为大荒太神奇了,鱼目混珠达到以假乱真的情况也有,这种时候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江渚一笑:“假的。” 周围围观的人都愣住了:“远看着的确是赤精芝。” 连摊主也惊讶地问道:“你既然知道是假的为何还买?” 周围的人:“……” 还真是假的? 江渚直接道:“虽然不是真的赤精芝,甚至仅仅是一棵没有任何用处的红芝,只是长得像罢了,但……” “但你们看这,上面染了一滴血,血液虽然干褐了,但从不同角度仔细去看,会发现血液中有无数双眼睛,可以断定这滴血应该是重明鸟的血。” 一群人:“……” 重明鸟是兆祥之神鸟,它的血十分难得,食之能让人的眼睛变得明亮,视力变好,哪怕是一滴干褐的重明鸟血,也肯定比一株赤精芝贵。 摊主愣了愣,然后脸上带上了笑容:“江渚,你最近收获不错啊。” “只是这株红芝是我在不远的山里面采到的,上面居然有重明鸟的血,也不知道是什么凶禽伤的它,得让外出狩猎的人小心一些,现在日子这么好,还没有过上几天可不能出事。” 江渚没说什么,因为摊主口中的凶兽江渚知道,正跟个流氓一样天天在旅馆那溜达,江渚早发现它独爪上的重明鸟血迹了。 生肖高兴坏了:“江渚我们今天杀只公鸡来熬汤怎么样?红芝虽然没啥用但可以当野菇吃。”他早看那些只吃虫子不下蛋的公鸡不顺眼了。 江渚点点头,继续逛街。 这样在商业街每天学以致用是江渚最近最喜欢的事情,花草经,兽经让他收益良多。 在商业街掏宝捡漏的感觉真的十分不错,这应该也是一个巫师另外一个乐趣了,第一个乐趣是解石卵。 等逛了一会儿,又买点了点炖鸡的药草,这才回去。 生肖看着篮子里面的药草,不知道有多开心,才到旅馆门口就大喊道:“金刚,快下来杀鸡了,今天我们炖鸡。” 江渚上了二楼,看着外面已经变成一座座小镇连接在一起的玄圃丘,似乎已经能感觉到一点繁荣的迹象了。 不仅江渚每天逛街,其他秘族的巫师也喜欢逛,享受他们家园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 外面的耕地上,亦有辛勤的人在耕作,马上就可以种萝卜和马铃薯了,虽然比不上春耕,但听说连冬天都还能有收获,不知道高兴坏了多少人,他们木桶里面收藏的小麦等还满着呢。 以前一想到冬天,脑子里面都是日子不好熬,食物稀缺,天气寒冷,都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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