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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为媒,再用金乌尾羽为引,就能把烈灼之炎从宿主的体内引出。 虽然没有十成十的把握,但对朝灵来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 陆霁叫朝灵和宋闻星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后一件——金乌尾羽。 金乌是神鸟,已近千年不曾现世,尾羽贵重,凡人难求。 “为师得到消息,过几日的仙盟大会,甄选仙门新秀,胜者可得的奖励之中,就有金乌尾羽。” 苍云派财大气粗,门徒广布天下,仙盟大会开在苍云,季鸿羲也难得大方,把门派宝物都拿出来当做彩头。 宋闻星闻言,神色也认真了起来:“让弟子去。” 陆霁也不卖关子:“为师也正有此意。” 两个人当着朝灵的面商量,却完全没有顾及朝灵的感受,朝灵一听宋闻星要去仙盟大会,终于忍不住了:“可是云间不入十洲已逾两百年,师尊……这样真的没关系么?” 为了一个半死不活的徒弟,耗费多年的心血,打破自己的规矩,甚至不惜以云间上下的性命来做赌注,去无罪渊找人。 她何德何能,让身边的人为她做那么多? 而她永远都在别人的羽翼和保护之下,未经风雨,理所应当。 她好像什么都没做过,也什么都做不了。 陆霁看得出朝灵在动摇,自从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她一直有些心神不宁。 一个刚过了十八岁的孩子,本不应该承受这么沉重的东西。 他还记得刚把朝灵带回来的那一晚,自己固执地要把朝灵收入门下,宋闻星带着一堆弟子的不满来问他为什么。 他说:“她命里有场大火,若烧得太旺,便是天下之劫。” 现下大火已至,他再不能袖手旁观。 “无妨,规矩是死的,”他看着眼前瘦弱的小徒弟,对方眼神的光依然亮晶晶的,和初见时别无二致,“我云间行事,向来只凭本心,旁人若敢指摘,你打他一顿就是了。” 朝灵心知师尊在护短,鼻头一酸,心里也暖融融的。 师门如此,有幸三生。 在云间没住两天,朝灵就跟着宋闻星回了苍云。 她身上带了定心的丹药,临行前陆霁又给她下了个简单的保护禁制,两个人不眠不休御剑,终于在仙盟大会开始前两天,赶到了大会现场报名。 苍云弟子还是那副老样子,衣饰华贵,说话都喜欢用鼻孔看人,朝灵乍一体会,还觉得有些怀念。 “决斗场可不是儿戏,若是因为自己学艺不精,断条胳膊断条腿的,后半辈子可不好过。”负责报名的弟子不情不愿地递过名牌,看了一眼风尘仆仆的二人,有些不屑地劝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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