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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凡夫俗子 第四十三章 狡兔三窟 (第2/2页)
间就够了。 郑刚有个小学同学叫金生,以前两家住在一栋楼上,小学毕业后,金生一家搬到了水泥厂那边居住,金生就转学到了水泥厂子校上中学。那时郑刚和金生还偶尔互相来往,在一起玩耍,后来就渐渐地断了。郑刚的脑子里也几乎没有了那个小玩伴的印象。 一年前一个夏天的晚上,张妍吵着要到夜市上吃田螺,两个人就来到星光夜市转转。就在张妍津津有味地吃着田螺的时候,郑刚就看见不远处一个小地摊旁蹲着的那个男人有点面熟。 郑刚丢下张妍继续吃田螺,自己慢慢走近那个男人 。地摊上摆着一些袜子、假珍珠等零碎,男人也不招呼生意,只是低着头抽烟。“这袜子多少钱一双?” 郑刚问道。 那个男人抬起头来一看,两人就都楞住了。还是郑刚先反应过来。“金生!真是你呀,我就看着面熟呢?” 金生也认出了郑刚,眼里闪过一丝惊喜,但随即就暗淡下来,红着脸喏喏地说道:“怎幺是你,真没想到……” 说着就站起身来。 郑刚一看,这个童年的伙伴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魁梧大汉了。看着金生尴尬的样子,郑刚知道他的心理,便伸手握住他的一双大手摇着说:“这些年你都跑哪去了。上高中的时候,我和几个老三班的同学还到你家找过你,谁知你家又搬家了。” 金生被郑刚握着手一时不知该说什幺好,无奈嘴里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算是对老伙伴的回答。 那天晚上,郑刚和金生坐在一个小餐厅里一直喝到深夜。张妍坐在那里直犯困,就先回去了。 原来,金生上初三时,他父亲被吊车的钢索砸破了头死在医院里。一年以后母亲就带着他改嫁了一个男人,谁知道那个继父对金生嫌恶之极,动不动就是一顿暴打,终于有一天将金生打出了门,少年金生就和街区的一群不良子弟厮混,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后来在一次实施团伙盗窃时手脚不利索被派出所抓住了,送到少管所劳教了三年。 三年后再回到社会上,他才知道母亲已于一年前患病去世了,继父也不知去向。金生没想到自己重见天日时竟成了一个孤儿。为了生存,没多久他就和几个社会上认识的人干起了老本行,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意越做越大。就这样在社会上混了五六年,后来终于还是撞到了警察手里,这次再也没有年龄优势了,法院一纸判决让他在大牢里待了八年,一年前才从几百公里外的监狱回来。 本来街道上给他安排了一个清理垃圾站的工作,每月工资四百元,可金生觉得自己不是干这个差事的料,宁可在街上摆地摊。没想到今天竟碰上了小时侯的旧友。 那时郑刚早就开始了他的蚂蚁搬家的勾当,他听完金生的故事,潜意识里闪现出一个念头,这个老伙计进过两次班房,对社会嫉恨如仇,胆子就不用说了,今后说不准有用着他的地方。再说,小时候的玩伴自然也不同于别的人,从自己的角度来说多少还是有点感情因素在里面。“你现在住哪里。” 郑刚问道。 “我姨妈在城北有套旧房子。今年她回老家去了,我暂时就住那里。”“什幺时候我去你那里看看,咱们今天既然碰见了,说明我们的缘分还没完呢。”“就怕你看不上老朋友呢,你现在可是有身份的人了,那像我这样窝囊。” 金生沮丧地说。 “cao!你再说这样的话,咱这酒就没喝头了,什幺身份不身份的,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知道什幺时候我也会有落难的时候呢,难道那时你就不认兄弟了?” 郑刚豪侠地说。 金生拍着胸部说:“我靠,你把我看成什幺人了,老子虽然是光棍一条,却还是把朋友义气看得重,只是我以前那些兄弟都散了,要不也不会到今天的地步呢。” 半夜时分两人才分手,郑刚把口袋里的一千多元现金都给了金生。金生并没有推辞,只是将老朋友的手握了好一阵。 郑刚开始浑身冒汗了,只有光头上仍是凉飕飕的。最多还有半个小时就到,金生你他妈的千万不要再搬家呀!你现在可是我唯一的希望啊!就在这时郑刚仿佛隐隐听见了警笛的声音,他心里一紧立即加快了奔跑的步伐。 巷子里一片漆黑,那些高高低低发展起来的私家产业在黑暗里看上去都差不多,给人感觉就像是个蜂巢似的。郑刚凭着记忆摸索了很久,就看见了那个挂在门上的破灯笼,这个久经风雨阅尽人世变迁的破灯笼现在成了郑刚的定位仪。 他四下看了一下,所有的窗户都是黑的,唯有寒风的呜咽声。他顺着露天台阶来到二楼,看看那个灯笼,抬手在门上轻轻敲了三下。耳朵趴在门上听听。一点声音也没有。加点力气又敲了几下,那嘭嘭声在黑夜里好像传出去很远。 窗户上的灯亮了起来,门打开了。当那个高大的身影在灯光里出现的时候,郑刚感到一阵温暖。当初没来找他是对的,要不自己此刻可能正在敲张彩霞的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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