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野猫_第123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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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蜡烛,他们都热爱的焦安溥,他们看过的演唱会.......

    至于真不真的,自有心定吧。

    我知道我太过投入,煽情,不懂克制。

    但是故事写出来了,它有自己的命运。

    其实发表了的三本,从流畅度来说,《清白》反而是我最满意的一本,但现在回过头去看,又觉得讲述的方式不够利落,它的内容和情节设置都不讨喜。

    到了第四本《野猫》,这是我第一次尝试用大量的对话作为核心呈现。

    我希望自己成为旁观者,落笔时学会冷静。从俗的方面来说,我不知道这种冷处理的方式,在技巧上能否显得“高明”些,或者它会有更大的缺陷,我只能过段时间再复盘看看。

    《野猫》雏形和出生于我而言并不顺利,我写得很慢,一度折回去反复修改,末期强迫症在这里变成了没得医的绝症。

    和朋友聊天,最困扰我的依然是老问题,如何才能学会用平实的话语讲好一个故事,这对我来说太难了。

    真实、直白、厚重而直抵内心的文感,也许再花费多少年,我都学不会。

    我知道,在这个时空里,我就是那只特别平庸的笔。

    2.任南野这个人物

    原本在大纲里,任南野定的是攻,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觉得宋的气质更符合,小野猫就变成了受。

    3.关于新闻

    所有记者里,我最喜欢安德森·库珀,再然后就是柴静,后来她出了书,《看见》一直是我书架里排行前五的作品,无论是她四两拨千斤的文感还是诚实的记录,都是我羡慕和向往的那种笔力。

    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她那样的一支笔。

    如果有那一天的话。

    最后,这本书献给那些不问功与名,走过三千里路云和月,依然理想不死的人们。

    看完这个故事的朋友,祝你和我终身浪漫,永远自由。

    有缘的话,下一本再见。

    第56章 番外一:跳个舞吧

    “我回来了,”任南野转身关门,站在玄关处换鞋,抬首朝二楼喊道。

    没人回应。

    “宋玉风。”

    还是没人应。

    任南野放下钥匙,将脖颈上的墨绿领带扯松了些,抬脚往二楼走去。

    刚走到拐角,走廊上突然出现一道影子,任南野忽地被人从身后抱住。

    “诶,”任南野下意识地低声惊呼,一摸搭在腰间的手,就知道是他。呼出一口气,说:“在家怎么不吭声啊?”

    “我刚洗完澡,”宋玉风湿漉漉的头发搭在肩颈处,水珠滴答往下淌,他把下巴磕在任南野肩上,懒洋洋地说:“怎么这么晚才回?我都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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