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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示范项目”殊荣。林久徐风光无限,林延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明市十佳青年企业家”。 人后,林延叫卓裕一声“哥”,卓裕叫林久徐一声“姑父”。 人前,他们是卓裕的“小林总”与“林董”。 千枝攒万叶,花开酿蜜的甘甜,从来不是卓裕的。 “对了,正经事。”谢宥笛声音蹦高三度。 “打住。”卓裕把他的话截断,方向盘往右打了小半圈,避让一辆违规超车的小电驴,“谢宥笛,你能不能爷们儿点?少给我介绍你堂姐表姨妈邻居的女同学。” “这次不是。”谢宥笛说:“是我幼儿园隔壁班的女同学。” 卓裕喉间梗了块枣似的,“这么执着让我相亲,干吗呢你?” 谢宥笛认识卓裕十七八年,从小学到高三这俩都是同桌。谢宥笛觉得又冤又怨,说自己性晚熟都是卓裕给祸害的——从来没有跟女生同桌过。 卓裕自小又是那种板板正正的俊朗。不管老少男女,见到这个人,第一印象出奇的统一:秀骨清像,不仅好看,还合眼缘。 就这么个教科书般的帅哥搁旁边坐着,谢宥笛哪还有收情书、收秋波的份。 后来高考、大学、工作,卓裕没长歪,气质愈加无法无天。 再后来,已近三十而立。卓裕成熟、潇洒,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消沉颓感,以及十分欠揍的渣男气质。工作时他又习惯戴眼镜,度数低,镜片薄若无物。某一瞬抬头—— 完蛋了。 又能贴上个斯文败类的标签。 可谢宥笛觉得,这货好看归好看,但少年时那股恣意风发的劲儿跟漏气的球似的,也慢慢萎靡不见了。 上一回,谢宥笛连哄带骗地让卓裕出来吃了个饭,结果菜没上齐那姑娘就走了。谢宥笛火冒三丈,“你有点儿绅士风度好不好!至少把饭吃完行吗!” 卓裕懒在沙发上,大长腿往前一支,胸腔微微下沉,神色顿时委屈上了,“是你这女同学先甩的我。” 女同学说:“早知道是他,我才不来呢。这位换女朋友比换衣服勤,并且酷爱撬墙角,跟网红厮混在一起。看见漂亮的就打赏,知道‘嘉年华’吗?三千一个,闭眼刷,刷成了榜一大哥。” “对,我是喜欢斯文败类这一款,但我不喜欢败类啊。” 败类不是风流,而是下流。 正常脑瓜子的姑娘,哪个敢喜欢这样的男人? 但只有谢宥笛清楚,其实,卓裕跟这俩词都沾不上边。 刚想为哥们儿解释两句,女同学捋了捋腮边的发丝,委婉道:“迪迪,虽然我拒绝过你,但你也不能因爱生恨,这么报复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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