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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穿书] 第69节 (第2/3页)
到疼痛和寒冷,右手的手腕在无意识地抽搐,类似于血液的东西源源不断从体内流失。 再这样下去, 也许马上就要死了。 宋司发起抖来, 四处张望,发现自己躺在灌满了血水的浴缸里,右手手腕被割破了,浴缸的水让伤口无法愈合。他瞪着眼看伤口, 从里面流出来的却不是血, 而是一笔一笔黑色的墨迹。 墨迹在的液体里像蝌蚪一样游,很快组成一个字母:“hi” 宋司怔愣地望着, 很快, 那墨迹又开始变化,构成了完整的句子:“你想知道什么?” 宋司嘴唇轻动,明明大脑里一片浑浊, 连自己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 却莫名记得他写在手腕内侧、就贴着伤疤的问句:“为什么与潇结婚?” 字迹颤动起来, 似是在嘲笑, 连带着浴缸里的水波也在晃。 血水更浓了, 从外界倒进来更多不明的液体,挤掉最后一点氧气。宋司感到窒息,那行字还在笑,就这么冷漠地注视着他,直到他因为缺氧失去意识。 现实和幻境的夹缝里,他听到了最后一点真实的声音:“一定要找到锚点,不惜……” 后半句没能听清,宋司陷入了清醒的昏迷。 他知道自己因窒息而昏迷,同时又意识到自己正睁着双眼,真真切切地站在水泥地面上,右手攥着衣服的一角,正面无表情地望着路边接孩子放学的人流。这附近有一个幼儿园,他想,这个念头如此自然地出现在脑中,好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是的,这附近有一个幼儿园,就在孤儿院不远处,却是私立的。孤儿院没有钱,不能送他们去上学。每天下午四点,他们只能看着正常家庭的孩子们从孤儿院门口路过,被家长挨个牵着手,一蹦一跳地,满脸都写着无数开心事。 宋司此时就站在孤儿院的栏杆内,目光落在小女孩手里的冰淇淋上。 他从来没有吃过那个圆圆的东西,甚至不知道它叫什么,但每一个拿着它的小孩看起来都那么幸福,所以那一定是非同寻常的珍惜物品。宋司一直看,也不知道看了多少天多少年,从好奇到羡慕到嫉恨,随着年岁渐长,最后那些凝聚在冰淇淋里的情绪都沉淀下来,变成习以为常。 真想尝一次啊,到底是怎么样的珍贵,能让每个人年复一年的开心? “小司,”有人在他身边出声,用宽厚的手掌牵起他的手,“你想吃那个吗?” 宋司用力地仰起头,看到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新的念头很自然地出现,他又知道了——这个人是他的领养人,院长老师告诉他:这位大哥哥会给他一个家。 于是宋司点点头。 高大的男人将他抱起来,带他走到街对面的甜品店里。这条马路宋司曾经打量过无数次,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宽、最难以跨越的路,现在却在大哥哥的怀里轻而易举地穿了过去。大哥哥跟店员说:“来一个香草味的冰淇淋。” 原来叫冰淇淋。 宋司愣愣地抓着蛋筒,一直到上面的奶油融化,顺着手掌流下来,也没舍得吃。 以不断滴落的奶油为原点,更多的片段开始涌现,逐渐填充他一片空白的大脑。他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叫宋司。 九岁那年,他被一个叫做楚明潇的人领养,离开孤儿院,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间,有了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上写了“宋司”两个字。也是九岁那年,楚明潇曾告诉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如同烙印般深深烙在他的心底,几乎成了他自我认知里的一部分。所以当“宋司”两个字被想起之时,那句话也立马跟着回归记忆: “小司,你知道吗,有一天你会成为这个世界的神明。” 那时候他太小了,刚刚离开孤儿院,什么也不懂,却莫名其妙地把这句玩笑话牢记于心,哪怕楚明潇仅仅只在酒后提过这么一次—— 楚明潇对他很好,养儿子一样教他读书写字,送他上学,没让他做过一次家务,还……教他怎么控制人的感情。 不是控制自己的感情,而是控制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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