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_第66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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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她看到江焱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对旁边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说:“我就说嘛,她肯定行。”

    高高壮壮的男生就是贝斯手于期,他点点头:“嗯,又稳又干净,不愧是学古典的。”

    她傻乎乎地问:“请问……我通过面试了吗?”

    江焱看向于期:“你觉得呢?”

    于期眉头皱成一个怂字:“别问我啊,你说了算!”

    江焱:“我想让她弹主音。”

    于期和朱雅同时瞪大眼睛,于期啊了一声,朱雅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江焱给了她充分的理由:“你有古典的底子,复杂和弦上手快,完成度高。有你在,我们就可以放手去玩一些多元化的、试验性的东西。”

    就这样,朱雅成了迷宫乐队的主音吉他手。

    很多追星女孩在接近偶像之后会幻灭,然而朱雅觉得自己很幸运,她成为了江焱的队友,近距离接触之后不仅没有幻灭,反而看到了他身上更多的闪光点——

    他的天赋,他的努力,他对音乐的坚持,对乐队的责任心,他在台前的拉风表现和在排练室的认真内敛。这些内在的东西在他身上外化成了一股足以对抗时间杀手的少年气质,搭配那副该死的好皮囊,让他成为一名闪闪发光的摇滚乐手和主唱。

    然而,和外界传闻一样,他确实爱玩,确实没心没肺,而且毫不爱惜自己的名声。

    朱雅知道爱上江焱是一件永远不可能得到回应的事,但她还是无法收回自己的心。

    这五年以来,她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的心事,把对江焱的那份感情化为坚持做乐队的动力,也渐渐习惯了看江焱在演出结束后带漂亮姑娘离开的背影。

    唯一令朱雅感到慰藉的是,除了身为迷宫吉他手的自己,没有哪个女孩陪在江焱身边超过一个月时间。

    她不打算表白,却经常忍不住幻想:总有一天,江焱会爱上某个人吧?那个幸运的姑娘会是什么样?江焱会为了她而放弃整片森林吗?

    她没有想到,打破江焱“一个月”模式的,竟然是个根本不爱摇滚乐、看上去养尊处优、跟江焱完全不像同个世界的……男人。

    当天晚上,陆辰辞如约带雷鸣来到邦Livehouse看迷宫的演出。

    迷宫是今晚第三支出场的乐队,他们来早了,一支不认识的乐队在台上嘶吼,俩人都不感兴趣,又嫌现场太吵闹,索性去二层开了个包间。

    雷鸣盯着手机津津有味地看江焱那些八卦,边看边跟陆辰辞讨论。

    雷鸣:“哎,他是双吗?”

    陆辰辞:“不知道。”

    雷鸣:“什么叫不知道?网上好多他睡粉的八卦,你看过吗?”

    陆辰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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