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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着头和他说话的自己在纪宵眼里更是基本上不在水平视线内,于是怼之:楚澜当然有一米七! 纪宵身上穿的是那天楚澜临时借去的校服外套,他对自己的东西有着很清楚的区分,哪怕是两张一元纸币都能准确无误地记忆。这项技能翟辛恩嗤之以鼻,说他简直痴汉,纪宵懒得反驳,再丢人的事他都做了。 雪糕的棍儿抵着舌面,时间久了有点渴水般的疼,窗外忽然飞过一只鸟。纪宵恋恋地说:那天我帮他把校服洗了。 翟辛恩:真小媳妇儿我是夸你贤惠。 纪宵笑了一下,他当然不会告诉翟辛恩,他的衬衫和楚澜的校服一起放在盆中,安静地纠缠成了一团。 还没放水时,他有点神经质地拿起楚澜的校服,想要讨要一个似是而非的拥抱,最终因为这行为太过rou麻而停下了,等全部浸湿了,纪宵又有点后悔多么罗曼蒂克的一个情节啊,他居然因为嫌恶而放弃了。 后来两件衣服湿淋淋地滴着水,挂在宿舍阳台上。等收回衣柜时,是一样的洗衣粉清香。 纪宵很是魂牵梦绕过一阵子,他觉得自己快对楚澜着魔了。 随着时间,这种病态的迷恋并未愈演愈烈,可也从不消停过,总是在纪宵试图放弃的时候重新冒头,以快乐的痛苦来折磨他,身心俱疲。他偶尔会在夜里十分放肆地想楚澜,听着咫尺之隔的呼吸声,抚慰自己,然后困顿的梦里,又伴随了深重的愧疚。 他觉得自己仿佛玷污了楚澜,而这些隐秘的愉悦和罪恶瞒着所有人。 在长久的相处中,纪宵逐渐发现楚澜也不是很乖。 他早上总是起不来床,赖在被窝里半分也不动弹,每到这时纪宵只好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地喊。有次另外的舍友看见,只笑着说你真有耐心。 人形闹钟当的时间久了,竟然也从中捞到了楚澜的感激。他并非睡不醒,就是懒而已,以前就是迟到专业户,如今住了校变本加厉,恨不能在床上直到天荒地老。纪宵听他理直气壮地自我辩解,哭笑不得。 楚澜还喜欢逃课,但逃课也不去做什么,有时候到图书馆看书,有时也直接回家去吃一顿晚饭。他在闲聊时说起过自己的家人,纪宵酸不拉几地说羡慕时,楚澜又闭了嘴,用一种带着歉意的目光望向他。 夏去秋来,时间过得永远比想象中更快。 纪宵依然在麦当劳打工,每周末的两个下午。而不知从何时开始,家并不住在附近的楚澜也逐渐喜欢和翟辛恩一起过来,享受麦当劳的免费冷气,选一个靠窗的位置写作业后来翟辛恩说,她主动约的楚澜,理由就是去看纪宵的热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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