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十六岁的花滑大魔王_重回十六岁的花滑大魔王 第6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重回十六岁的花滑大魔王 第6节 (第1/2页)

    光芒万丈,极尽绚烂,而后戛然而止,干干净净的消失。

    仔细想想这个比喻还挺形象,和这十几年来纪沧殊的人生轨迹一模一样。

    他的确是林琅曾经崇拜跟喜欢过的选手,实力强劲,自从退役之后,也的确不慕名利,多少人豪掷千金的请他,纪沧殊也都不为所动。

    可这也就代表着他这个人,做人做事随心所欲,想要将他请过来当教练,成功的可能性很低。

    不过沈潋秋却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做成这件事,毕竟他虽然离开花滑圈这么多年,但从前的人脉却是一直还在。

    他与纪沧殊这么多年来,也一直都有在联系。当年纪沧殊没有拿到奥运金牌就突然退役,心里就一直都没有过去这个坎儿。

    所以这之后不论多少人,开出什么样的条件,请他去当教练一律全都被他拒绝。

    就只在老家的冰场里,单独辅导着他那个资质平平的小外甥。

    直到去年,才忽然间想开了一样给沈潋秋打电话,言语之间显然动了点要从这件事里走出来的念头。

    沈潋秋当时还不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如今回到国内遇见林琅了解了他这几年后,才忽然间想起纪沧殊给自己打电话的那个时间点。

    他应该是也看到了林琅当时被爆出来的那个训练视频。

    “如果是他的话,这倒的确是个不错的人选。”

    稍作思考之后,黎冰终于抬起头,对于沈潋秋的提议,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而林琅也就在这时,与之一块儿抬起了头来,看着眼前的沈潋秋,极其认真的说了一句。

    “成交。”

    沈潋秋点了点头,眼瞧着眼前的这个两个孩就这样确定下来,黎冰这边也就开始打算要和国家队那边,上报沈潋秋同意回国赴任冰刀设计师的事了。

    “你真的考虑好,要留在国内,做国家队的冰刀设计师了?沈氏那边缺了你……也真的没问题吗?”

    虽然知道沈潋秋向来靠谱稳重,绝不是那种满嘴跑火车不靠谱的小子。

    但一想到沈家跟集团那边,黎冰就不得不再亲口问他一句,再跟他确认一遍。

    可结果沈潋秋张口就是一句没有,将黎冰吓得一瞬间脸都快绿了,而后才又浅笑着转过头来,对着他郑重的说了一句。

    “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放弃沈氏,也不想要只单单成为一个国家队的冰刀设计师,我看上的是国内整个冰鞋制造业犹如白板一样的空缺。”

    换句话来说,他非但不是要放弃沈氏,反而是要对于自家集团的领域做出一个新的拓展。

    国内的冰鞋制造产业,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巨大的空缺,早年间沈潋秋爷爷的沈氏冰刀厂昙花一现,东北三省几乎所有冰场用的都还是国产的沈氏冰刀。

    可如今沈氏冰刀厂倒闭,全国大大小小冰场的冰刀市场,再次被国外品牌抢占。

    几乎看不见有几个孩子脚上还穿着中国品牌的冰刀,甚至就连如今国家队里运动员比赛用的冰刀,很大一部分都是其他国家打造的。

    作为一个商人,沈潋秋既是盯上了这一部分的商机与空缺,同时也是发自内心的想要改变这一点。

    黎冰完全没想到,只不过才这么一会儿,沈潋秋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么远。

    站在一旁既兴奋又惊讶,激动到双手颤抖,几乎说不出话。

    只觉得好像看见这两个孩子在自己眼前,就已经能够看得见中国花样滑冰的未来。

    而事到如今还站在一旁的汪远,他背后的冰场教练,以及这一切令人发指的腌臜事情,却险些将这个希望扼杀。

    一想到这一点,黎冰就不由的紧紧攥起了拳头,红着眼睛,既是心疼也是生气。

    “既然这件事情已经安排完了,那剩下的就交由你们两个自己商量决定吧。国家队那边我会去打招呼。”

    “我这边还有另外一件事,需要严肃处理,你,跟我过来!”

    黎冰说着,抬手朝着林琅身边汪远的鼻子一直,语气冰冷的让人一听就知道,他现在没什么好心情。

    黎冰在省队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出了名的铁面无私,嫉恶如仇。

    今天汪远和冰场的那位张教练落在他手里,可以说前半生一切有关于花滑的努力,至此就全都算是彻底玩完了。

    不过这也都是他们应得的。

    林琅看着汪远摔门走出更衣室前,冲着自己怒视不甘心的那个表情,有些无所谓的挑了挑眉毛。

    这件事如果是真的发生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他大概还会觉得义愤填膺,但如今他已经活到二十六岁,回来再看也就只会觉得也就那样。

    汪远这样的小跟班小喽啰,甚至都不能在他心底激起几分波浪。

    整个过程中,林琅唯一有过情绪起伏的地方,大概也就只有在汪远最后自食其果的时候。

    说实话,这种场面还真是不论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看到,都会由衷的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我刚刚已经给纪沧殊打过电话,国家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