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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3/4页)
什么好解释的?从前出双入对,浓情蜜意;现如今孤身一人,形单影只。这是不争的事实,藏不住,装不得。我既不打算离开,就早该预料的到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正常的返学上课,练舞学琴;正常的出席施家的每周例餐;正常的与施蕴晴、施蕴荻他们周旋。只不过他们快意的眼神分明的显示,他们多了个分量极重的筹码,而我多的却是至深至痛的创伤。除了这些,我剩下的只有回忆和等待。 噢,对了,还有酒。在这场看不到头的等待里,我发现了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酒。我以前还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居然很有当酒鬼的潜力,且天分极高。 父亲爱喝酒,酒兴上来,那是止也止不住的。我小时候就好几次撞见醉酒的父亲,喝得东倒西歪的,由人扶着走那大大的之字路线,还大着舌头讲些谁也听不懂的、不着边际的话。每每此时,母亲就会指挥着众人将他安顿好,将解酒茶给他灌下,然后冷冷的吩咐下人们好生照顾着,便自去另寻一间房住了。 我有时都在怀疑,父母之间之所以会生生插进个容姨来,说不定就是父亲酒后迷失的产物了。所以说,我对酒着实没有一丁点好感。以致和庄恒在一起后,我还曾明明白白的告诉他,不准爱上这鬼玩意儿,我绝对不要去服侍个酒鬼。总之有酒没我,有我没酒。当时他还笑着点我的鼻子,戏言:“这可得好好掂量掂量了。美酒佳人,缺其一可都是大大的失色了。”我气得对着他狠狠的胡锤乱打了一阵。他吃笑着看我似娇还嗔的蛮横样儿,半晌抓了我的手腕,定在身前,深深地望进我的眸子,定定的道:“傻丫头,不会发生你担心的那种事的。对我而言,你是最重要的。”言罢,拥我入怀。我偎在他宽厚的胸膛上,幸福,安心。 其实庄恒酒量很好,也并不贪杯,寻常等闲的酒他也不见得会喝。要说爱,他独爱茅台。他家里的酒柜里储的全是各个不同年份的茅台。要知道,在那个中国改革开放才刚刚起步的年头,大陆与香港之间的贸易交往还着实少的可怜,普通物品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烟酒这等高级消费品呢。能收藏有这么多的茅台,想见的他是十分钟意这酒的了。我曾经问他为什么,他答:“因为总理最爱的酒便是茅台。”说这话时,他的眼中闪着夺人的光。“总理?”我有几分不解。“是的,周总理。那是我最敬仰的伟人。在我来香港之前,国内正搞着文化大革命。我们当时一群小学生都是红小兵。有一次父亲上北京,我也跟去了。天安门前检阅卫兵的时候,远远的见过总理一面。虽然我只有七八岁的样子,但总理的音容笑貌是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 我曾缠着他将这位总理的事迹桩桩件件细细讲来。那都是我长这么大以来,从来没有从学校学到过的。我们的老师只会告诉我们英女皇的“丰功伟绩”,只会教育我们要忠诚于大英帝国的统治,只会给我们讲述中国大陆是何等的落后与混乱,只会让我们觉得那一条铁丝网的相隔俨然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而庄恒告诉了我全然不同一个世界,全然不同的一种伟大,全然不同的一种信念。我直听得肃然起敬,也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两年的一月八日,他总是一身的黑衣,胸前佩着小小的白色绢花,那是对一位伟人至真至诚的追思。 可现如今,我爱上酒,绝对的无关伟大,无关信仰,只为了酒这东西能让我麻木的发冷的心在茫然的现实中解脱,能让我在恍惚中一遍遍做一个很美的梦。梦中,我不再孤独;梦中,我依旧被爱着;梦中,有人共梦。 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也只吹点啤的,来点红的。结果我忽然发现自己根本喝不醉。这醉不了人还能算什么酒啊?于是乎我不再去沾那些饮料般的液体,转而喝白的。我也没庄恒那么挑剔,非茅台不可。我是有什么来什么,能醉就成。 施家是有个储酒室的,平常负责照管着的似乎是福妈介绍来的远方亲戚。我倒暗自高兴,福妈的人,我去弄酒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吧。到时候在威逼利诱她不得上报便是了。可当我第一次跑到那储酒室去的时候,当值的那个小丫头见了我居然惊的瑟瑟发抖。我不禁好笑,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可怕了。该不是下人们都传遍了,大小姐失恋了,狂性大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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