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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第1/2页)
各怀鬼胎。 ------------------------------------- 时间倒回到走私行动的当晚,凌晨三点。 蒲千阳在完成材料的交接后,便只剩下最后一个步骤: 将沾有生物材料残余的内胆毁尸灭迹。 于是在工厂外不远处的土坑里,在一股塑料烧焦的刺鼻味道混合臭气中,一叠叠的板材在火焰的作用下慢慢熔成一摊暗红的半固体。 蒲千阳用手擦了一下被被浓烟熏出的泪液,转过身对工厂开叉车的工作人员说:“剩下的就交给你们处理了,拖到垃圾场伪装成什么大件垃圾还是干脆就地埋起来都随意。” “没问题,您辛苦了。”工作人员点头,然后试探性地提议,“或者我给您随便收拾个房间出来,您直接在这边睡一觉?” 其实从原则上讲,这位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不应该留蒲千阳的。 可他还有个跟蒲千阳年龄相仿的孩子。 看着蒲千阳泛红的布满血丝的双眼和疲惫但坚强的表情,他实在是有些于心不忍。 然而蒲千阳是知道好歹轻重的,这件事牵扯的人越少越好。 他勉强笑了一下,对这位工作人员说:“不打紧,我直接回去就好。” 工作人员又劝阻道:“您现在这个状态,开车回去恐怕不得行。” 蒲千阳深吸一口气:“好意心领了,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去做。” 我早就该做这件事了。 ------------------------------------- 又经过几个小时的驾驶,蒲千阳在天蒙亮的时候回到了城区,自己的家。 但他只是简单换了身衣服就又出了门。 随后直奔了当年他和祝云宵第一次见到汤彦的纹身店。 然而十年过去,这块城区老旧了许多,一些原本畅通的路段被拦了居民私建的瓦房。 终于在七扭八拐后,蒲千阳来到了纹身店的原址。 意料之中,这里已经换了店家,现在成了一家玻璃上贴着马克笔手写信息的地产中介所。 一扑不中,蒲千阳立刻调转车头顺着自己的记忆去到了当初小姨当初带钱赎人的地方。 纹身店或许只是汤彦的一点个人爱好卖了就卖了,但与那种级别的地下赌场相关的地界决计是无法轻易变动的。 果然,等蒲千阳来到那栋大楼的时候,虽然楼身的设计风格已经老套连外部的墙体都有些碎瓦剥落,可一楼进门的门面却保养得相当好,甚至还打了两刀盘龙绕凤的柱子立在了正门两侧。 上方一块匾额,用勉强能认出来的书法字体写了三个字: 典当行。 行,怎么不算是一种合理的包装方式呢? 看到这里,蒲千阳原本几乎是焦躁到极点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一些。 他把车停在路边,推开车门,跨过两道护栏来到典当行的大门前。 现代的典当行大多数还是保留了这个行当祖师爷的审美,沿袭着古色古香的装饰风格。 里边一排排的博古架上摆了一些看着就精奇且价值不菲的玩意儿。 这个时间还没到正常的开门时间,整条街上在活动的物件只有早餐铺飘出的热气和零星的滚动在街角的垃圾,街上也只有一位身穿亮橙马甲的扫地工在工作。 透过玻璃,蒲千阳隐约看到了里边似乎亮着些许灯光。 不等他思考好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他的身体却下意识地行动了。 他重重扣响了这家典当行的门扉。 一次。 自顾自出现。 两次。 又自顾自消失。 十次。 你把我当什么?! 二十次。 你把自己当成什么?! 手骨敲击厚重玻璃的响动很是沉闷,但即使是这般低沉的声音放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也依然清晰可闻。 原本在远处的那位扫地工人注意到了蒲千阳的诡异举动,在观察了一番蒲千阳的衣着后缓缓靠了过来。 他大概是将蒲千阳当做了那种家道中落的富家子弟,并且脑补了一堆恩怨纠纷。 不然哪个正常人会这个点跑过来敲典当行的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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