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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节 (第2/2页)
最大的问题,换成了另一个:“紫金港的那些人?” 这紫金港他自己也是去过的,还是两次。 不过当时因为走私材料的任务属性实在是特殊,加上时间又给得紧,一来一回都匆匆忙忙的,基本可以视为极为纯粹的因公出差。 只不过,为什么祝云宵会认识居住在那里的人呢?在自己所听闻的这人的履历应该没有哪项是和紫金港沾边的啊? “算是,朋友吧。”祝云宵停顿了一下,“在进中央赌场之前交到的朋友,普通人那种。” 看着祝云宵稍显迟疑的样子,蒲千阳霎时间玩心大起。 “哎呦,我们云仔仔居然还会主动交朋友呢。”蒲千阳拎起祝云宵衣帽边缘缘尽头垂下的带子,用手指拨弄使其末端的节在祝云宵的前胸上左摇右晃,“我以为依照你高中时候的那种生人勿近的行为模式,根本交不到朋友呢。” 品出对方语气中那淡淡的吃味感,祝云宵用轻轻抬头蹭上了蒲千阳的手心,亲昵地低声说:“朋友零星有几个,但爱人的位置非你莫属。” 看着自从两个人在一起后就一改之前的别扭性格进而觉醒了直球属性的祝云宵,蒲千阳有些无可奈何。 透过被自己鼻尖顶得微微分叉的指缝,祝云宵抬眼看向位于自己上方的蒲千阳,试探性地问:“你会想见他们吗?” 两个人默契地跳过了为什么在在这里以及这个时间节点上,一些“普通人”朋友会了解到假死的祝云宵的回归这个问题。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这次我肯定是要参加的了。”蒲千阳双手从捂住祝云宵双眼的位置挪到了能托住对方下颌的位置,轻轻拍了两下。 其实蒲千阳虽然考虑到对于普通人来说自己和祝云宵的情感状态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接受,为了不给祝云宵的普通读博生涯平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因此很少参与祝云宵日常的社交。 但他的心中多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被祝云宵大大方方地介绍给别人的。 现如今,这个机会就摆在自己面前。 有一说一吗,难道相比于祝云宵的爱人是个男人这件事,祝云宵的诈尸行为更容易被接受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得到蒲千阳首肯的祝云宵就像是被老师授予了一朵小红花一样的孩子般兴奋,随即掏出手机给一个号码去了短信: 客随主便。 好,跟自己卖乖归卖乖,对外还是一副端着的样子。 随后原本在蒲千阳手掌下表现地十分乖巧的祝云宵一发力就把原本在思考自己应该穿什么去见对方朋友的蒲千阳掀翻到了床上。 ------------------------------------- 在祝云宵“公开”露面后,曾铎要做的事好像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基本上整天整天不回来。 那么作为根正苗红的副堂主继承人的季岚,自然也是要跟在对方左右。 这一路被开绿灯的畅通感无疑是让蒲千阳与祝云宵二人确定了这场突如其来的邀约饭局必然有诈。 可就像面对生活的蹂躏,就算是最喜欢躺平的人也总会先反抗试试,要是实在反抗不了再去享受它。 加之,奈何任凭两个人如何拼凑,都没能在祝潇的日记中找到什么可以说是非常明确的线索。 因此,与其盲目地大海捞针,不如去碰一碰。 两人出发时,前脚刚从大门出来后脚就有人迎了上来。 不等两人开口,那人便主动说:“没有别的意思,曾公子只是怕不打招呼怠慢了祝先生。” 这话倒是说得好听。 “心意领了。”祝云宵冷声道,“若是我当真计较曾先生怠不怠慢的,那就说来话长了。” 虽然碰了个软钉子,可那人也不恼,继续带着笑说:“二人早去早回,今晚曾公子有请到一位专做中式甜品的名厨,那一手莲子汤的味道当真是一绝。” 听着这车外人与祝云宵的对话,蒲千阳无声地嗤笑了一声。 这曾铎说一套做一套,果真伪君子。 都是被家里抓回来的海归,至少人家厉麟给人感觉挺好玩的。 之前两次来到紫金港蒲千阳走得都是不那么正规的路线,这次在祝云宵的带领下,他可算是从地图上显示的方位来到了这里。 在他原本的印象中,这紫金港外部应该没什么居民区,那些从高处俯瞰的视角中足以让八辆重卡同时通过的柏油马路早已将方圆十几里内的居民驱逐得一干二净。 然而事实却与他认知的截然相反。 从一处贯穿山体的隧道中驶出后,或一层或二层但明显有违规扩建的小楼房就那么大喇喇地歪栽在路边被黄白的灯光照得老旧,但从其中透出的灯光以及映在灯光上孩子挨打的身影又显得它们分外有生命力。 当然,这种野蛮生命力也会带来一定的坏处,就是越靠近中心的位置的道路越狭窄。 在第三次与对向来车惊险且极限地擦肩而过后,祝云宵找了个位置把车停了下来,语气中略带歉意道:“接下来的路,我觉得我们走过去更合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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