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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第1/2页)
他立马撒开,尴尬道:“你……你开车吧,我在车上歇会就行。” 陈闻应了声,倒也没说什么。 奇怪,洛译真觉得自己很是奇怪。 虽然他的确喜欢长得好看的人,爱美不是人之天性吗?他见陈闻第一面,就觉得喜欢——不仅仅是因为陈闻像他那个“白月光”,更因为长得好看。 后来接触,陈闻的个性实在难以捉摸,因着身份立场问题,他觉得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干脆把感情扼杀在摇篮里,这样就算陈闻是坏的,以后也不会心慈手软。 可是……他把一切都计划的很好,把感情都规划的很好,却总有种要失控的感觉。 尤其是他从未袒露过的心思,是那一天他拒绝陈闻时,故意说的那句——别说你对我没有点心思——陈闻居然不否认?!他当时心里其实是有一点点小开心的,因为之前的他也不确定陈闻到底动没动过心。再加上刚才,就在刚刚,陈闻问“不是拒绝我了吗”,带着一些委屈的语气,又让他觉得,也许陈闻到现在还是……喜欢自己的? 人总是这样,被爱的时候,忍不住要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尤其是洛译这种……“大男子主义”味十足的人。 哪怕是曾经拒绝过对方,可对方还对他深情款款,他就觉得很受用。 当然陈闻是永远不会知道他内心的九九,在某些不为人知的角落,假设知道了,陈闻大概会说:如果a对b的喜欢并不会给b造成困扰,b甚至因此心情开朗,那么b也喜欢a,显而易见。 所以洛译坐在副驾的时候,没忍住心思,不禁多看了陈闻几眼。 怎么有人长得这样好看?无论何时,做什么事,举手投足都是优雅。 陈闻随身背着黑色书包,只见他从中拿出一副眼镜,是有度数的。开车总得聚精会神,所以他戴上眼镜,更显斯文。那话怎么说来着,书生气质。 洛译不禁看入了神。 陈闻偏头,问:“怎么走?我不认路。” 那个年代并没有电子导航。 这句话把洛译扯回现实,也让他想起自己演这出戏是为了什么。 如果长久地生活甚至是生长在一座城市,比如洛译,把他丢到哪个角落,都丢不了。虽说江城很大,但也是从老市区扩建到新市区再衍生到旁边的区,大路肯定能认得到。 但陈闻是两年前回国的,出行又经常搭乘公共交通,所以认不到路也是正常。 洛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上次从程花酒吧回来的时候,他睡过去了。程花酒吧的地理位置在老市区的边边角,洛译那天晚上找过去都费了点时间,不然能早点抓到那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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