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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节 (第2/3页)
喜欢穿铁甲,厚实的皮甲才是陪伴他们世代征战的伙伴。 “走吧。”阿布思拎起了他的大刀,神色冷酷,他身后几人也都面色冷峻,脚步匆匆跟随步入军营。 安禄山派来的传信官正在坐在帅帐中喝茶,嘚瑟地高昂着头颅。 他已经是第三次坐在这个帅帐中了,前面两次他对阿布思冷嘲热讽,那个号称“蓝血突厥”的阿史那阿布思对他低声下气,传信官极为享受这样狐假虎威的感觉。 他一定要逼迫那个没用的家伙出发,安节度使那边已经催促了两遍了,这次纵然阿布思给他再多的好处,他也不能再任由他拖延了。 一见到阿布思进来,传信官便趾高气扬站起来:“节度使之令你敢不从……” 阿布思手起刀落,一道血箭喷出,传信官睁着一双惊恐双目的头颅便滚滚落地。 “今日便先以此獠祭旗。”阿布思目中露出一丝畅快。 他本就是草原上的猛兽,却要折辱于这样的奴隶人之手,实在是对不起历代先祖。 草原才是他的归处。 “传令全部,迁移。” 阿布思只觉得自从他投奔大唐以后一直堵在他胸口上的那一抹怨气瞬间消失不见,他意气风发大笑:“所有人都跟老子一起回草原!” 他难掩激动,高兴的眉飞色舞。 阿史那家族,生来就是草原上驰骋的狼群,不应该在自己的脖子上套上枷锁! 阿布思全然不知道,他的兵马还没有走出大唐疆域,他谋逆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多方势力耳中。 范阳节度使府邸。 安禄山听到阿布思反叛的消息并不觉得吃惊,他早就做好了两手准备。 倘若阿布思能够乖乖把手中的兵权给他那就再好不过了。 只是安禄山也知道阿布思的性子,突厥人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坐以待毙的好性子,被逼急了,十有八九就会干脆反了大唐,一走了之。 这样自己就能上书朝廷,接着平叛的名义顺利收编阿布思的部落里,突厥部落里的青壮,可各个都是能征善战的好汉子。 也会是他日后谋反时候的中坚力量。 “先上一封奏疏给李隆基,找两个文笔好的读书人写,就说本节度时手下出了这样的反贼本节度是深感不安,立刻便启程镇压叛乱了。”安禄山慢条斯理道。 “再给回纥契丹的那几个部落递个消息。突厥想要返回草原,最着急的人可不是本节度使。” 安禄山喜欢坐收渔翁之利。 阿布思叛乱的消息八百里加急送到了长安城兴庆宫内。 比安禄山的奏疏先到一步的是李长安的慰问信。 李长安每隔数日便会给李隆基寄一封信,这些信有一些李隆基闲着没事的时候会看一看,有一些来不及看便就随手找个地方放着。 遇到李隆基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提笔蘸墨回一封信。 倒不是他对李长安有多深的感情,只是李隆基很享受这种父女情深的感觉。 也让天下人知道,他李隆基对自己的孩子多么好。 这些年李隆基时常后悔自己当年太冲动,一气之下一日杀三子,留下了薄恩寡义的名声,他追求像他的先祖太宗皇帝那样的美名,对此耿耿于怀许多年。 分明太宗皇帝也杀过造反的儿子,为何天下人不说太宗皇帝薄恩寡义呢。 思来想去,李隆基觉得是因为太宗皇帝对高宗皇帝父子情深的事迹太多才掩盖了太宗皇帝也曾经杀过造反儿子的事实。 只是让李隆基对李亨表示父子情深,实在是有些太难为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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