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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第1/2页)
想反悔不可能,齐晋楷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纯色玻璃种的手镯直接给人套在手腕上。 戴好后,跟品鉴上好的藏品般仔细看了看,夸赞道:“好看,就是给我老婆量身定做的。” 手腕上的冰凉触感,引着梁潇暮将目光往那里瞅。 这一瞅,人就被吓到了。 玻璃种纯色手镯,最少也得七位数起步,这他绝对不能收。 手刚摸上那手镯,就被齐晋楷压住手,“这是我妈给她儿媳妇的见面礼,早就该给你了,是我之前没开窍。” 那手镯被齐晋楷重新给人戴回手腕上。 梁潇暮没敢乱动,那胳膊好像不是自己的,木偶都比他灵活。 “那个心意我收了,这宝贝疙瘩还是还给妈吧,我真心不能收啊。” 梁潇暮眉头都皱起来,认真的看着齐晋楷。 齐晋楷被他这畏首畏尾的模样搞得心疼。 牵着人的手,“暮暮,你别有什么压力,这就是一块破石头,没有什么配不配的上,我的暮暮,值得世间所有美好有价值的事物。” 梁潇暮有瞬间的愣神,他是这两世以来对他最好的人。 会时时想着他,把他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 齐晋楷没有让他再继续想下去,拉着人去沙发上坐下。 呼哧呼哧的从沙发后面连拖带拽的整出一个箱子。 打开,里面是一堆房产证、银行卡、车钥匙、珠宝之类的。 齐晋楷蹲在地上,仰视着梁潇暮,眼睛亮的跟单纯的孩子似的,“暮暮,这是我在南城的所有产业,你先替我保管好不好?” 他怕人多想,伤自尊心,特意斟酌一番才开口。 梁潇暮又怎会不明白,齐晋楷在这段关系里,已经足够放下身段,他将人从地上拉起来,也坐到沙发上。 两人平视着,在这一刻,他们两人是平等的,谁都不必妄自菲薄。 梁潇暮笑看着人,伸手在人脸上轻捏了捏,“傻瓜。” 第111章 吃狗粮 “那暮暮答应傻瓜吗?” “答应啊,被傻狼连哄带骗拖回窝里的也跑不了。”梁潇暮捧着人的脑袋,凑近人耳边轻声道:“谢谢,男,朋,友。” 顺便在人唇上快速啄了一口。 转身就往门外走,只剩下齐晋楷一个人脸红的快要冒烟了。 他老婆还真是会撩人。 梁潇暮出去后,直奔谢宇风的屋子。 敲了敲门,门从里面打开一道缝儿。 马上要说出口的话,在看清人的那一刻变了。 “周总?” 周珩点了点头。 “嗯,嫂子,赶紧进来。” 梁潇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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