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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北京政府 (第4/5页)
得孙中山尤为痛恨程李系,痛斥为革命果实的吞吃者,他也不想想,他孙大炮在革命起义中放了多少炮,轰死了多少北洋军? 在革命同志看来,袁世凯虽然不是理想的民国元首,可是他已履行了逼迫清帝退位的工作,革命党人都重然诺,所以只有迁就事实。 如果袁能脱离封建官僚遗毒甚深的北京,加上还有国会的牵制,同时正在起草的《约法》是采取内阁制,有这种种因素,总统便没有什么实权,袁世凯当总统后总不致会太背叛民国的。 这当然是一种天真的想法,袁世凯是个纯粹讲实力政治的人,三十年政治生涯的起伏,使他相信必需要有实力才能谈政治,他怎肯离开他的老巢——“北方”,怎肯离开他的资本—— “军队”。他心目中既无中华民国,更谈不上国会和《约法》,所以他的私心,根本就未考虑过到武昌去就这空头的大总统。 李安生联名程德全与锡良等人通电全国,希望中央政府能定都北京,同时希望尽快通过约法,实行内阁制。 李安生同时也发出许多密电,对内阁制极力推崇,甚至表示愿意推动袁世凯为大总统的同时,由黄兴或者宋教仁出任总理。 这自然让革命党人消除了疑虑,革命党人能够得到总理的位子,即便在组阁的时候,让给袁世凯一部分利益,也已经是赚到了。 定都北京本来就不是什么问题,只是孙中山等一小撮人在那里闹腾罢了。 请大家注意,是“孙中山等一小撮人在那里闹腾罢了”,孙中山实际上代表的革命党人极少,孙大炮的威望还是远远不如黄兴,甚至是宋教仁。 在程李系的强大压力下,武昌方面委曲求全,同意袁世凯在北京就临时大总统职后,袁世凯遂于民国元年元旦以就职誓词电告于参议院。 情势演变至此,孙中山等人只好退而求其次,便是由临时参议院把一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起草完毕。 原来当武昌临时政府刚成立时,是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组成的,其后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加以修改,成为《临时约法》。 这个《临时约法》和《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最大不同的地方是,《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取总统制,《临时约法》则采责任内阁制。 《临时约法》共七章,即:一、总纲;二、人民;三、参议院;四、临时大总统副总统;五、国务员;六、法院;七、附则。 责任内阁制本是宋教仁所积极主张的,但临时政府时期,其他革命主要干部均不赞成。到了袁世凯做总统,又怕总统权力太大,于是匆匆忙忙地订定《临时约法》,想借这部《约法》来限制袁的野心妄为。 结果袁世凯把这部《约法》视同废纸,而李安生,同样如此,他将来是要集权统治的,哪里允许这种变了味道的约法。 所谓的约法,都是为了一帮革命党人以及幼稚的野心家所服务的,李安生实力强大,自然不买账。 袁世凯已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接着就需要忙着组织内阁,属于同盟会的湖北都督孙毓筠通电主张推孙中山先生组阁,非同盟会的广西都督陆荣廷立即附和。 这时也有人主张请黄兴组阁,可是袁世凯自己早已胸有成竹,他心中的人选是他的老朋友和外交方面的重要帮手唐绍仪,唐在被派为南北和议时的北方首席代表时,袁就已安排了他未来角色的伏笔。因为唐和南方革命党人相处甚洽,又深通洋务,和英美关系都搞得不错,所以在袁系中,唐绍仪是个能够被中外接受的理想人选。 更为主要的,是袁世凯不希望李安生入阁,要是给这位小兄弟上台组阁,哪里还有他袁大总统的远大抱负? 1912年1月7日袁世凯正式向已经到北京的参议院提名唐绍仪为内阁总理,参议院予以同意。 1月15日唐绍仪列席参议院发表政见,并将新阁名单提请表决如下: 外交总长陆徵祥(当时系驻俄大使,故由胡惟德署理) 内务总长赵秉钧 财政总长熊希龄 陆军总长段祺瑞 海军总长刘冠雄 教育总长蔡元培 司法总长王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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