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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 (第1/3页)
但把大吃大喝的性质改变了,仿佛还是首长的功劳。 大家不约而同的鼓起掌来。既是感谢首长光临,又是夸奖领导,话说得好。相当有水平。 吃的确实没有太铺张。没有贵重的食材,但是做得非常精致。 这也是有血的教训的。因为即使你包了单间,或是在单位食堂里小范围的活动,看似安全了。可是隔墙有耳,谁又能保证哪个正在向厨房送菜的不会掏出手机偷偷的照上几张?这时如果让人家发现有野生动物出现、濒危物种存在。就算关系好,这次躲过去了,把柄却留下了,有仇人的话早晚会被用上。 以前出现过这种事,一个送海鲜的因质量多次不合格,不是尺寸小了,便是重量轻了。总之,被某家饭店辞退了。 送海鲜的有自己的苦衷。他明白人家是在压价,可是他本小利微,已经很困难了。 作为饭店买卖很好,送货的价钱也很合理。问题是当时老板刚刚让饭店经理去接受了准们培训。当时大饭店和超市的培训中有这样一种理论:那些供货商是有实力的。只要你持续要求是可以榨出油水的。压榨的方法很多,例如要求提供特价;借口宣传,搞买一送一的活动等 遇到这种情况供货的人一般有几种选择: ,对经理行贿。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二,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的产品 第三,最常见。同意人家的全部要求。维持关系 可惜这个送海鲜的没有采用这些忍气吞声的方法。而是像那些炸机场的,杀城管的小贩一样,使用了鱼死网破的报复行动。 央求几次没用后,人家见恳求没用,只好放弃了这条送货的渠道。不过人家也没有闲着,没事便蹲到饭店前面专门看有没有公务员被请,大吃大喝之后又去干什么了。发现以后立即匿名向媒体举报。 到高档酒店吃饭的公务员哪有什么好人。吃了饭不嫖娼的少之又少。几天便把材料收集齐了。直接向媒体爆料。 因为都是真实情况,此事见报后,卖海鲜的再到网上实名散发。没多久事发,那些公务员便被处理了。 尽管这事也可以直接向纪检部门举报,但是卖海鲜的知道:如果被举报的余纪检部门关系足够好,便不会被处理。没有必胜的把握。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卖海鲜的需要的是将信息最大的公开化,从而暴露饭店的名字。纪检部门是不会公开他们的工作的。 果然,这之后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公款吃喝的人认定这家餐厅不吉利。为了不暴露,谁都不肯到这家餐厅请客。私人除了请客没人到这种浮华的地方来,来了就是挨宰。就这样,揭发了两三次之后,一个曾经门庭若市的大饭店很快便被搞黄了。门可罗雀。 最缺德的是饭店倒霉的时候那个送海鲜的还专门等经理和老板都在场的时候故意走到他们面前:“还认识我吗?”送海鲜的故意问经理。 “你不是那个送海鲜的吗?我们已经关张了。不要货了。你去别的饭店吧。”经理好心的说。她以前做的都是按照培训的教材做的。并不是刻意刁难什么人。 “我早就被你赶走了。就因为你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条件刁难我,害得我赔本散摊,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次是专门来告诉你:检举和在网上散布消息的都是我,早就超过500次了!你可以去检举我散布谣言。”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经理还想追。 “有用吗?”老板问她。 随后经理也被解雇了。和卖海鲜的成了同一水平。 干黄了可以,被人算计不行。从她压价的天起,这个灾难已经为她准备好了。 刁难人可以。逼人到死地,不给留活路不行。 与炸机场的和捅死两个城管的相比,卖海鲜的确实使用了正确的对抗方法。违法的是那些握有公权力的人,你一个私人永远告不赢人家,但是如果你有智慧,它既然要获取非法利益,便不可能没有破绽。 当然,这一做法现在越来越困难了。因为高法对网上言论作了一条‘解释’:不许网上造谣! 不许造谣本身不是什么坏事,问题在于这条解释的目的并不是制止谣言,而是试图堵住老百姓的言路。说你造谣你就是造谣,连个争辩的机会都没有。 老百姓说话,除了在网上还能在哪?电视?广播?出书?这都不是老百姓能发出声音的地方。既然说话,便难免有不好听的。听得进去,听不进去全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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