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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第2/2页)
”射击馆用的子弹不是真弹,但为了逼真,还是加了一点硫磺。射出去会有一股火药味。程喧见过对硫磺过敏的新兵,程喧见到他时,他已经是炊事班的班长。“不,不是。”恰恰相反,小明星很喜欢硫磺的味道。程喧从不用香水,他有时会想,程喧这样的人,身上该带着淡淡的火药味,危险又酷。这是属于程喧的味道。“别紧张,我们会得到平均十环的。”“嗯。”小明星欲盖弥彰地低下头,他无法解释,脸红是因为程喧,程喧离他太近。程喧拿起另一把枪,瞄准,射掉一梭子弹。他要快一点,射完所有的子弹,让小明星早一会儿拿到礼物。小明星只看到程喧不停地扣动扳机。每一发子弹都射在同一位置,电子音刚报完上一次的分数,下一枚子弹就射到靶上。“你真厉害。”小明星羡慕地看着。程喧微微一笑。小明星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他。他单手持枪,换弹匣,抬手,再次全中。人在某些时候,会突然生出炫耀心,会想要显摆自己会的东西。程喧的这个心理,出现在小明星瞪大眼睛看他的时候。很多年前,辅导员让他给新兵做示范,他一梭子全中靶。周围人都欢呼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炫耀心理。第五次打破单手装枪的速度记录,却因为从事保密工作,不能接受采访时,他并不遗憾。或许是因为,他刚入伍的第二年,辅导员就教过他,人不能骄傲。他从此做的是头悬到脖子上的工作,一骄傲,吃的就是枪子。通读完几本心理学著作后,程喧已经习惯用心理学思维剖析自己。那时候他能心如止水,是因为围观他射击的人里,没有一个叫陆溪西。而他看到陆溪西的眼睛,就不能自控地再射掉一梭子弹,其实是失控。他并不讨厌这种失控。事实上,在遇到小明星,不,应该说和小明星重逢后,他已经失控过很多次。在今天之前,他已经有一年没碰过枪。现在,他又失控又冷静。他不是毛头小子,但他还是因为想让小明星开心,而再次拿起曾令他辗转反侧的枪。从今往后,他不会再梦见让他不想拿枪的狰狞画面。下次想起枪,他会想到小明星的眼睛。大大的,像水晶一样纯真的眼睛。小明星已经完全呆住,程喧的动作太麻利。他还没看清,程喧已经换完弹夹,军事频道看到的比赛第一名,也不会有程喧这样快。他艳羡地看看。程喧已经回过神,“我教你换。”“好。”小明星欢快地叫道,他很快又失落下来,他从小就手工不好,学换弹夹是学不会的。“还是教我连射吧。很帅。”他双脚与肩同宽,肩膀自然下沉,手指紧紧握住枪,看起来也有几分架势。“好,连射我需要握着你的手。”“行。”小明星做好了准备,然而被握住手时,他还是忍不住搭了个激灵。程喧的手很粗糙,是一双做过各种活的手。“抱歉。”程喧缩回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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