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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1/2页)
那是第二次。那老汉早年也有个孩子,后来那孩子得了病死了,妻子也跟着去了。淇哥来时,年纪与他死去的儿子相近,便将淇哥当作亲生儿子一般养着,虽不算富裕,却也给好吃的给好穿的,当至宝一般捧手心里。没钱买书给淇哥读,便日日带着淇哥去听说书人讲故事,淇哥也机灵,跟着说书人竟然也学了不少东西,爷俩朝而出暮而归,生活也过得充实幸福。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三年,那老汉去采药,失足从山崖上坠落,连尸首都找不回来。同村的人看着淇哥长得漂亮可爱,就每户每日给他一餐饭吃,这样供了他一年多,便又不再理他。于是,他问隔壁的大婶要了几块大饼,便自己离开了那个村庄,那是第三次转折,时年八岁。他独自流浪在外,无依无靠,孤苦伶仃,每日与野狗争饭吃,与乞丐争窝睡,时常被人欺负,淤青血斑从未从他身上消失过。但,人都是混出来的。淇哥打架打出了经验,受伤受成了习惯,身边了无牵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做人做事也随意决绝起来。当他十一岁时,无意被王大力看中了。因为营养不良,他又矮又瘦,虽是如此,那张脸却足够吸引王大力这种恋童的怪癖。王大力找人把他抓来,淇哥性子烈,死活不肯就范,最初,王大力对他真是好得没话说,给他吃香喝辣,却皆是糖衣炮弹。待他放松了警惕,有一晚,他被强压在王大力的身下,忍受体内那折磨人的冲击,他把嘴唇咬出了血,偏是一声不吭,一直到昏死过去。他多次想要逃跑皆被抓回,他哭过,怒过,恨过,绝望过,甚至想要咬舌自尽。但他又想了想,凭什么是他去死?为何不是王大力那个杂碎呢?于是他在肢体交缠时,趁其不备,一口撕咬下王大力的耳朵,飞也似的从狗洞逃了,呼吸间全是王大力的血腥味,莫名的出气解恨,于是他逃远后,混着满嘴铁锈味,尽情的大笑起来。他救华钰辰,一半的原因是因为看到了王大力的手下,看着同病相怜的小男孩,心中泛起久违的怜悯罢了。他心胸狭隘,性格古怪,算不得什么好人。知道华钰辰仍是干净孩童时,嫉妒得想要杀人。那一脚,无论怎样,他都解气不少。之后,华钰辰便跟在淇哥身边,当个小跟班。华钰辰逃出来后,一段时间不能见人,免得王大力再派人找来。于是他每日每夜的窝在四面透风的破庙里瑟瑟发抖,一天中的傍晚时分是最好的,因为淇哥会从外面回来,燃起火堆,烤两三个香喷喷的红薯来吃。“淇哥。”华钰辰吹了吹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你这红薯哪来的?”淇哥眼都没抬:“偷的。”“偷的?”华钰辰挺惊讶,但想想淇哥也是个流浪儿,没钱没地,这红薯肯定是从哪家地里偷挖的。华钰辰心里有些别扭,他呜哇咬下一大口,烫得哼哧起来,继续道,“我娘说人要行的正坐得直,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最不屑做。”淇哥一听,脾气上来了,一把拍掉华钰辰手上的烤红薯,伸脚补了几下,狠狠道:“那你他妈有本事别吃!”华钰辰看刚吃两口的烤红薯直接亲吻大地,要多可惜有多可惜,本想狠狠瞪淇哥一眼,但转念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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