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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第1/2页)
,结果我把这白衣染得到处是血,被褥也弄脏了。 此时,渔女听见孩子的叫声,掀开帘子走了进来,有些腼腆地笑道:“小姐,你醒了?” 小姐?我一愣,看见这家人灰扑扑的衣裳,又反应过来:我的衣着华丽,首饰皆是名贵珠宝,身上还揣了一个装满了用来打赏下人的金叶子的荷包,一看就是有钱人。 我撑着坐起来,讪讪地笑:“这位jiejie,真是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无妨,”她摇头,“是小姐命大,”说着,她转身将我的衣裳捧出来,“我已经帮你烤干了。” 我的荷包没有被冲走,也被她小心烘干,放在干衣裳之上。 我将手臂从被中伸出要接,便听那厢惊叫:“怎么流了这么多血?” “我在水里受伤了,”我尴尬道,“看我弄得到处都是……” “不碍事,”渔女连连摆手,“哎呀,快让我给你包扎。” 她手脚麻利,立马拿来了些干净的水和布条,帮我清理了伤处,妥善地包扎好。这中间,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这家人是附近小镇的渔民,今早照常出来捕鱼,刚到就听见我在鬼嚎,赶紧将我拉了上来。上船之后,我呼呼大睡,男人便避到别的船上了,女人自己捕鱼,顺便等等看有没有人要来接我。 并没有人来接我。薛殊大概已经当我死了。 他不来找我,只好我去找他。不管怎么说,他们要在临淮靠岸,只要我去那里,应该……能碰到吧? 当夜,我被渔人一家带回镇上,好生招待。得知我要去临淮,他们忙前忙后,帮我雇好了马车,还专门去药铺买了金创药给我。 第二天一早,我要离开了,想把荷包里的金叶子分一半给他们,两人怎么也不要。我趁他们不注意,将手腕上没被碰碎的那个宝石手钏兼两只耳环都塞给了小孩。 因为伤口的原因,去临淮的旅程并不舒适,幸好司机比较能说,我和他侃了一路,暂时忘记了□□的痛苦。 日暮时分,我们到了目的地。 这个南方城市临水而建,温润宜人,极为清秀。 京城平坦开阔,能跑五乘马车的大道比比皆是。京人好高楼,临街建筑皆气势磅礴地拔地而起,招牌偏素净清雅,很是大气。临淮多的是青石小道,道旁还有迷离的烟柳,这里的人钟情小阁,爱缠绵华美,路两旁许多精致的小铺子,招牌花花绿绿,酒楼上还挂彩色纱帘,随风招展,漂亮,又带着一点点的俗气。 我们一路走走停停地到了条繁华的街,在城里最好的客栈开了间最便宜的房。 王富贵总裁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到,按他的排场,一定是住最高档的酒店了。今夜去渡口已经太晚,先在这等着总没错。 这客栈价格不菲,我付完马车钱的金叶子只够住两礼拜的。我打定主意,如果真的倒霉,七天之内还碰不上他的话,那我就当了我的项链,再用剩下的钱滚回京城。 安顿好之后,我和司机小哥依依惜别,他感叹:“一个小姑娘家,敢这样孤身在异乡闯荡,在下实在佩服!” 我一边摆手说“哪里哪里”,一边想,闯荡在临淮这种城市有什么好佩服,你知道里约热内卢吗? 16年奥运会在里约,田径队队长落地就被人偷了行李,我们击剑队幸灾乐祸,挨个儿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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