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剪秋_分卷阅读10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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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7 (第1/2页)

    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

“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

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乐意,黑着脸走过来丢给叶剪秋一个东西:“给你,抹抹手腕!”

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

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

“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

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

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

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

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

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

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

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

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

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

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

朝歌不苟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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