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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2页)
。 相比之下,主唱原维在乐队里可能算是比较大男人的了。一身晒得健康无比的小麦色肌肤,现在又有了点颓废忧桑的气质,也很撩妹。 但好多年没有听他们现场,也不知道当年热血青春的乐队,三年后是否有了长进。 徐书恒两条长腿交叠在一起,很随意地坐在板凳上,“来,先唱首当年的歌,热热身!” 原维眼眸闪了下,面容有些挣扎,“徐哥,其实……我们不打算用原来的乐队名字出道。” 徐书恒一愣,显然没想到有这一出。 “昨天跟你见面后,回去后我就跟兄弟们讨论了很久。我们想用新的名字,新的歌曲重新出道!”原维说着,那双颓废眼眸就坚定地跟身边的三个兄弟对视了下。 四个大男人纷纷拿起了属于自己的乐器,阿乐弯腰拿起了地上的吉他,小k双手摸上了键盘架,长发的兽兽坐到了架子鼓后面,握起了鼓棒。 而原维已经握住了中央的麦架,眼神沉着而坚定,“我们要从深渊里重新爬回来,我们的新名字,就叫轮回。” 徐书恒张了张嘴,然而还没开口说话,吉他优美的和旋,伴着键盘跳跃的音符,一声声踩着节奏的鼓点就在地下室响了起来。 “这首歌,先送给我们的女神。”原维说着,就甩出了自己的破洞牛仔外套,露出了里面的背心,身上的肌rou全被勾勒了出来。 林容两眼顿时睁大了,屏住了呼吸。 又被自己写的男配撩到了啊……这群撩人的小婊砸! “当,我和世界不一样, 那就让我不一样, 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 原维的嗓音一出来,就让林容觉得浑身冒出了一层鸡皮疙瘩。 平时说话不觉得,然后一歌唱,沉稳的声音里竟然有着砂砾一般的沙哑,与他的年龄不符的沧桑感,跟他有些英俊小生有些反串的粗犷感,瞬间让林容沉醉进了这首歌曲里。 前世,五月天很红的时候,也经常有人抨击他们其实唱功很一般,随便一个实力派歌手可能就把阿信秒杀了。 然而林容,还是很喜欢他们的歌,特别是这首。 没想到,当一个男人,用这么汉子这么粗狂的声音演唱这首歌时,竟然这么有feel! 林容激动不已,几乎是崇拜无比地看向立在中央,手握麦架的原维,觉得这首歌真的太适合他了。 原维的双眸紧紧盯住面前的林容,他的眼神好像是刚从地狱深渊爬出来,要征服全世界的放肆。 “我的手越肮脏,我的眼神越是发光…” 麻袋,帅爆了啊! 她最喜欢这种肮脏的歌词了,总会让她联想到一些肮脏的画面…… 脑洞很大的林容,被这歌声狠狠地戳中了兴奋点。 所以说,这首歌用她这副身体那样纯洁的声音唱,还是缺少了什么。 果然这种歌词,还是一定要让坏坏的男人来唱,才能唱出这种烈火焚烧后浴火重生的感觉啊! 再加上四个姿色不一的男孩,那熊熊燃烧的双眸,黑暗的天空都好像被他们的目光,烧出了一条裂缝,洒下了那闪耀刺眼的阳光! 有码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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