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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1/2页)
拼命把英语四级给考过了,差点连学位证都拿不到。毕业后工作不好找,他就贷款买了个车跑运输。开始是什么都拉的,后来就专拉人,也就是做黑车生意。再后来有了互联网打车软件,他就拉了几个朋友组了个小公司专门接这种打车单子,一个月生意好的话能捞一两万,也算生活不愁了。 “姐,你这才叫扯,我们那生意那用得着你这样的高材生,太大材小用了,回头让我妈知道了她又得说我。” 舅妈崔佳玉还是守着那间早点铺过生活,不过对海宁的态度和期待都不一样了,逢人就说她是他们弄堂里飞出去的凤凰。 人的忘性是很大的。海宁是不知道那些街坊邻居怎么想,不过她回来探亲时光鲜靓丽,镶着美国常春藤的金边,他们大概也就真的不记得多年前那不堪的传闻了。 她叹口气,照着手机邮箱里那些面试邀请一家家去参加面试。要找份新工作对她来说并不是太难,她有过硬的专业背景和大企业工作经验,也并不一味追求高薪和职位,很快就有两家规模相当的公司给了她offer,但她最后选择了一家NGO,做项目经理。 她在非洲见过许多NGO为改变一个地区现状所做的努力,包括乔叶他们那样的无国界医生付出的辛劳,虽说每个人都曾梦想改变世界,当意识到自己其实对这世界无能为力的时候也就是长大之时,但她仍希望自己多少能做点有意义的事。 这个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全国各个地方跑,对机构已经开展或即将要开展的项目做记录和分析,写成报告之后提交总部。海宁喜欢这工作,这几年本来就四海为家跑惯了,再加上总出差,就算谁要找也不容易找到她。 罗胜……伤势好全了吗?接下来是回国还是继续前往海外执行任务呢? 醒来发现她不在,他一定发了很大脾气吧? 她端详着手里那支钢笔,是罗胜命悬一线时也要紧紧攥在手里的东西,搞不懂自己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又把它给带回来了。 大约是习惯吧,快十年了,好几次以为它不见了,其实它还一直在她身边。 她买了万宝龙的墨水来配它,头一回把它当作真正的书写工具放进随身的包里。 钱淑华也知道她辞掉工作从非洲回到了苏城,没说什么,反正这些年不管海宁做什么选择她都是表示支持的。 只有一条,说要海宁抽空去相亲。 还记着这事儿呢?海宁也是无奈,赶紧收拾东西就跑苏城附近一个县去出差了。 这样平静的日子过了三个月,海宁手头拿到一个关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项目,要到濒临南海的一个小城做调研。 合作方的总裁与她约在当地博物馆附近的一个小咖啡馆见面,她从酒店赶过去,还提前了五分钟,对方就已经到了。 浅蓝色高支衬衫配半温莎结,温雅谦和,见她来了就从沙发上起身与她握手:“彭小姐,幸会。” 那样明亮的蓝色笼在朦胧光线里,像没有云朵的天空。丁慕云的名头在行业里很响,没想到是这样气质清贵的年轻绅士。 有点像陈嘉木,又不太一样。 海宁与他握手时感觉他的手很凉,而且作为男人来说他有点太瘦了。 “今天真是麻烦你了,丁总,还特意抽时间出来面谈。” “应该的,一件事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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