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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 (第1/2页)
他的恶名,是没有人敢靠近他的,即便他那些老美同学每个都比他高大比他壮实。那时候的荆芸也是豆芽菜一根,但是整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整天透着一股傻乐傻乐的劲儿,被老师骂了笨蛋他傻乐,被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他也傻乐,被齐笙修理了好多次他还是一脸的傻乐。并且依然乐此不疲的跟在齐笙后头,一副当定了他跟屁虫的样子。齐笙又一次终于被磨的屈尊降贵开了金口:“为什么老跟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跟他说话的人不多而且说的话通常不是坑他就是骂他,荆芸一听到齐笙这简单的问话,那苍白的脸色瞬间都亮了几分,甚至语调都带上了一点点亢奋的结巴:“我我、我、跟着你、不会挨打!”齐笙至今形容不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感动?震撼?吃惊?迷茫?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是。但有一点他知道,就是那天之后,他就无形中把荆芸那小子纳入了自己的保护圈儿。这种保护并未流于表面,甚至他都没有特别做过什么。但是从那天起,或许是他没有再排斥被荆芸跟着,渐渐的,关于荆芸是他跟班的谣传就似乎是落到了实处,而荆芸也真的不再那样频繁的被人欺负了。现在回想起来,他会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的太过好骗。就算自己当时在同龄人中间已经有了不良的名头,可他毕竟还是个在认真读书不想错过奖学金的孤儿,课余的时间都花在了各种打工挣生活费上,也没有去混黑帮什么的,哪里会有那么大的能量说能罩个人就真的罩住了?那样的结果,还不是荆芸那小子背后做了什么,才让他看到了他想让他看到的。荆芸那家伙,或许打从一开始,接近他就是另有目的。不过那时候的他完全没有往这方面想,那时候充斥他内心的,一是强烈的保护了别人的优越感,二就是自己终于也有了朋友的喜悦。而荆芸很聪明的,在两人后来长达数十年的相处中,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这种感觉。即便是他怂恿齐笙开始不顾一切的捞钱,即便是他怂恿齐笙开起了地下实验室,即便是齐笙终于被世界各国警方组织关注,他始终保持着他“朋友”的面貌,小心翼翼的待在齐笙的身边,小心翼翼的,等待着。现在回过头来,齐笙发现自己其实并非一直不清楚这些事,然而他只是下意识的忽略了。因为他认为荆芸是他的朋友,而朋友就不应该互相猜疑;因为他认为相比起平凡的研究室工作每年等着可怜巴巴的不多的论文发表机会,他更喜欢现在这样想做什么就去做的生活;因为他认为这些年的生活已经证明了,他是一个可以负担起一切的人。然而他实际上错了。荆家的种,骨子里都带着与生俱来的不安分。即便是看起来已经被荆家遗弃了的小崽子,也不能忽视他身为荆家人的血脉。这十多年,齐笙为荆芸挣到了回到荆家的资本,而荆芸为齐笙带来的,则是全球性的追捕。但这时候的齐笙已经骑虎难下,而且多年生活养成的习惯,也已经让他不想迷途知返。权力和金钱,始终是迷惑人最有力的两项武器。齐笙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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