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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1/2页)
。 我义正严词的告诉她:“请不要周一周二周三周四找我!OK?” 作为一个被生活奴役的民工,我严重愤慨不需要工作的作家,燕妮甩甩她那香喷喷的头发对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这么容易生气? Baby,你大姨妈要来了?” 又像想起什么好玩的事情嗤嗤笑:“你也可以辞工,写作,创作,搞不好就是一美女作家,哈哈。” 我鄙视她:“谢了,搞创作的都不是人类,这世上有你一个美女作家已经够了, 多一个我怕世界无法承受。而且我怀疑如果有一天我要是写作,哪怕用身体写作都得横尸街头。” 在燕妮的提醒下,我决定吃饭前先去下超市补给下我的生理用品,介于时间不长,下班停车场太挤的原因,她趴车在超市旁边的路口等我,反正那里已经停了一溜条的车子。 我常常疑惑南京城到底哪来的那么多的人,排队付账出来居然要了我半个小时,因为拥挤,前面一大妈买的莴笋差点戳到我眼睛上。 我拎着一包粉红色用品,连奔带跑,打开车门蹦上燕妮的车子,我边把超市塑料袋扔后座位,边打开车顶的镜子看眼睛,然后和燕妮八卦:“靠,苏菲居然涨价了!” 我突然察觉到诡异的寂静和空气里若有似无的薄荷味,我这才觉察到什么时候燕妮的车子变得如此干净了,一个饰品连纸巾盒都没有,好象随时拉出去就可以当样车卖掉一样的干净。 我抬头然后恨不得立即闭眼晕死过去,真是丧心病狂的缘分啊! 我的谢姓芳邻先生正一手支在车框上,一手搭在大腿上的不知是杂志还是什么文件上,总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正好整以暇的注视着上错车的我,而我立即觉得即使当场自刎也不过如此了。 ☆、陆松行(下) 谢芳邻依旧帅得惊天地泣鬼神,不同前几次穿得正式,他只是牛仔裤配白色亚麻衬衣,衬衣开到第三粒扣,衣袖圈上去露出麦牙色的精壮小臂,似乎刚洗过澡头发微湿,刘海有几缕搭下来,我想这位谢先生当属人才,穿西服可以拍西服广告,拿咖啡可以拍星巴克广告,穿衬衫可以拍衬衫广告, 把白色亚麻衬衫穿成如此狷狂的当属第一人。不知是他身上传来的依旧新鲜的沐浴露味道还是这个密闭的空间,让我突然觉得口干舌燥,大脑无法正常运转。 我看着他微微蹙眉,眼里闪过一丝不耐,美人这一次蹙眉深深的刺伤了我的心,我就是用脚趾也猜到在他眼里我一定是个无节cao的跟踪狂,先是假装他女朋友再是跑到他公司现在居然跳上他车了。 光是这样想想我就觉得我的一口心头老血要喷出来了,我被误会没关系,关键是我活了二十八载也算是暗恋过诸如高中的校草,大学的社长之类的人物,但介于我的玻璃心我都是默默的恋个两三天到两三礼拜不等就作罢了的。 人生头一遭我感觉到了六月飘雪的冤枉,虽然谢先生长得比我无数的暗恋对象都要帅上好几个层次,但我不过就是觉得他帅而已,难道帅的人我都要下手吗?我从小就觉得市中心新街口的孙中山铜像帅,他不至今还好好的在那吗?虽然中间不在了几年那绝对和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我被误会没关系,关键是我还没来得及实质性的做什么就被误会了,实属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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