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_第1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0节 (第5/6页)

后,还要派官员复勘,复勘后或依原报,或酌情改动。至此,勘灾才算正式结束。经户部复勘后的结果,就是蠲赈的依据。当然,也往往有地方官员为了私利勘灾不实及随意删减灾分,不过一旦败露,朝廷往往予以严惩。

    第三步是审户,指核实灾民户口。清朝制度规定,十六岁以上灾民为大口,不满十六岁至能行走者为小口,再小者不准入册。还要根据灾民受灾程度,划分出极贫、次贫的等级,以备赈济。审户完后,还须发给赈票。赈票上填有灾分、极次、户名、大小口数、应领粮数等,一共两联,一联给灾民作为领赈依据,一联给地方官府留底,以备核查。

    第四步则是放赈,即按赈票所列数目将赈灾粮或款发放到灾民手中。因这一步最为关键,因此明文规定放赈时各州县管事人员必须亲自到场,二不得假手胥役里甲,并且还要有督赈官在现场进行监督。为了防止冒领,每次放赈时,要在赈票上加盖戳记,官府留存的赈济底册上也要加盖戳记。放赈完毕后,要将放赈粮食银钱数目、户口、姓名、月日等赈灾情况公开告示,并须造册、盖印,以备日后上司choucha。

    这一套救灾制度规定得相当细致,基本上保证了赈灾过程的正常进行,也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抑制经办官员冒赈贪赃的作用。加上清廷对在救灾中违法的官吏处罚很重,如有贪污救灾钱粮者,以坐赃论处,连同里长甲首,一同问罪。侵吞救灾物资和银款严重者,则往往会被处以极刑。然而,胆大包天的王亶望上任甘肃布政使后,视救灾制度形同虚设,他更是一手创建起一整套更为严密的集团贪污体系。集团作案的风险相当大,如果没有全体官员的集体配合,是很容易被揭穿的,因此,王亶望的第一步,就是将包括总督勒尔谨在内每一个甘肃官员都拖下水,变成他的共犯。

    乾隆三十九年(1774)秋季,早有准备的王亶望向朝廷谎报秋灾,请求朝廷允许放粮赈灾。甘肃当年收捐成效显著,收捐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准备赈灾,乾隆皇帝当然照准。于是,一场大骗局正式上演。

    甘肃各州县地方官员纷纷虚报灾情,并想方设法地多报成灾分数和灾户,以多报销银两。但最终成灾分数和灾户数目都是由王亶望一个人说了算。当然,他本人是不会亲自往“灾区”察看的,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灾区。他的原则是:凡是平时对他巴结行贿多的州县,他就让其多报,对他行贿少的州县则不准其多报。而各州县领回的银两,也并没有买补粮食归仓。到放赈时,也没有官员监视。这样,王亶望和各级官员共同贪污,中饱私囊,顺势将民间的捐银放进了自己的腰包。甘肃省自总督勒尔谨以下,到地方州县,大小官员均给分肥,几乎人人有份,其中以王亶望得赃银最多。

    初次尝到了甜头后,王亶望的胆子和胃口愈来愈大,继续折色收银不说,还有意将收捐数目越报越多,以求将更多的捐银贪污进自己的腰包。自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乾隆皇帝批准甘肃重开捐监开始,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五月,在三年的时间内,王亶望上报的捐粮多达六百多万石,捐监生人数达十八万余名。而陕西省依照甘肃省之例开捐监,从乾隆四十年(1775)到四十五年(1780),五年时间才报捐监生九千六百余名。王亶望所报捐粮数目和监生人数创下了多项纪录,不但在甘肃省前所未有,为历史最高,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我们只要看看清朝甘肃一省农业收入的情况,就知道六百多万石的捐粮数目是多么惊人了。当时,甘肃全省在册田地有二十三万六千三百三十余顷,可征田赋银二十八万余两、粮五十二万余石,银粮合算不过征粮八九十万石,因而这收捐得来的六百多万石的“监粮”,是甘肃省全年赋税的七到八倍。

    正因为甘肃收捐“成就”惊人,乾隆皇帝大喜过望之下,深感王亶望不负所托,多次褒奖有加。只是,这位好大喜功的皇帝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所谓六百万石捐粮,竟然完全是纸上之数,官仓中一粒米都没有。当然,按照王亶望所报,这三年内,甘肃省年年发生了“特大旱灾”,这六百万石完全不存在的捐粮,也全部按照王亶望的请求成为赈灾粮食,在“勘灾底册”上发放给了“灾民”。六百万石粮食来无影,去无踪,全部是纸上谈兵,可谓天衣无缝。

    除了冒赈吞没六百万石捐粮外,王亶望犹不知足,还想了许多方法来冒领国库帑银。他先是谎称须用捐粮赈济甘肃各地,还需要脚价银(运费)四万两,以募集役夫运粮。当然,这脚价银也毫无例外地落入了他个人的腰包。又借口收捐粮太多,仓库不够,请求在二十六个州县添建新仓库。户部为此批准用银十六万一千八百余两,也全部被甘肃官员分肥分掉。几乎所有的甘肃官员都卷入了这场贪污大案,从上到下,无官不贪。

    因为冒赈的关键环节完全凭王亶望一句话,甘肃各州县地方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