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世帝唐_第二百五十五章:拉拢殷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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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五章:拉拢殷氏 (第3/3页)

是否印上标点符号就值得商榷了。

    在古代“文”和书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而是通过语感、语气助词、语法结构等断句,经常出现歧义。这种歧义造成了人们对同一篇文章同一本“书”有很多不同的解读。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话。

    因为断句的不同,产生的句意也不同。不同句意,对孔子的为政思想评价也就不同了。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子认为“民”是“下愚的人”,“他们不可使知,所以只可以让他们听从驱使。”

    这个版本的解读,一直延续到清末。

    清末的宦懋庸第一次提出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他的解读是:对于民,其可者使其自由之,其所不可者亦使知之。

    宦懋庸解读的关键是对“可”的理解。在这种解释中,“可”是使意动词,是认可的意思。

    这种解释虽然略近孔子的思想,但解释者很难讲透他对“可”的理解。

    这句话也可以断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种断句方法,把“使”当作“被支使”、“被使用”“被驱使”讲,就可以翻译成“老百姓,若可任使,就让他们听命若不可任使,就让他们明理。”

    此句读法中,“知”、“由”都作使动词用,“使”字自然属于前面的假设分句,否则便是冠上加冠了!“之”,则是代词,是指“民”的意思。

    第四种断句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按照这样的断句方式,就可以解释为:如果老百姓可以被支使,放任自由是不行的,必须加以引导。

    孔子一生主张“克己复礼”,他一生都在为建立一个礼制社会而努力,也主张对老百姓加强领导的。在论语为政篇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照此看来,这种解释也能讲得通。只是读起来感觉有些突兀,不大那么顺口。

    有了这四种解读就算完了吗?不,还有呢。

    第五种断句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照这种断句,像是孔子在自问自答:“孔子说,老百姓可以放任不管吗?不。还是要进行教育。”

    而第六种断句则是:民“可”,使由之。民不可,使知之。

    解释为:对于守法善良的人民,让他们自主行为不要过多约束。对于愚昧暴戾的人民,要惩戒教导使其知晓过错。

    六种解读,六种含义。到底孰是孰非?除非孔子能复活,否则谁也说不清楚。

    其实,从先秦时代就已经有标点符号,只不过这些符号没有统一的标准罢了。

    辟如在战国时代的竹简中就可以见到“”型符号,通常表示一篇文章的结束又如“”作用就融合了现代的逗号与句号,用来表示断句。

    汉代许慎把标点符号收入说文解字,收了“、”号,解释:“有所绝止、而识之也。”还收了“”号,解释:“钩识也。”

    而“钩识”一词,在古语中就是标点符号的意思。

    因此中国古代只不过没有现代的标点符号,而不是没有标点符号。

    在论语成书的年代,标点符号的雏形已经有了,只不过撰写者没有使用罢了。

    所以,殷清风想要印出带有标点符号的书,难度很大。这,也是他非要拉上颜氏的原因所在。

    颜氏与殷氏结亲的对象,除了殷不害的meimei和殷僧首的meimei之外,剩余的都来自殷闻礼的这一支。一个是他的meimei,两个是他的女儿。他的孙子殷仲容将来也要娶颜师古的女儿他的晚辈中与颜氏结亲可以考证的有九个人,不可考的就更多了。

    拉上颜氏做文化产业,殷闻礼这边就不能丢下。而现在殷闻礼开口了,他顺势就把他的打算说了出来。

    “这是一桩振兴门楣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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