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枭雄卢俊义_第三十五章 重整商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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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 重整商业 (第1/2页)

    蒋敬见主公认可自己的意见,便放下了拘谨。主公这一阵子铁血冷酷的甚是骇人,浑身上下带着一股杀气,还好主公不会乱杀人。

    蒋敬整理了一下思绪道:“主公,卑职认为,日后等天下太平了,自然不必与民争利,可以将大部分盐场转做民营。但目前我军正发展中,急需军费,盐利甚丰,山东、苏北两地自古就有海盐之利,乃天赐于我军,为了将海盐之利最大程度上能帮助我军发展壮大,最好还是由我军派专人经营全部盐场。我军在每个盐场上派一些人做管理或技术,然后再驻扎数目不等的军队,即可控制一个盐场,山东、苏北等地上百家盐场都可由驻扎在沿海诸岛的海军或地方防备军来监控即可,不需要派驻主力陆军。”

    卢俊义点头称是,他记得二十一世纪时依然有很多盐场是国营的。

    蒋敬继续说道:“盐场的盐工一部分是原本朝廷盐场或私人盐场的盐工,我军可将这些曾在沿海晒过盐的人员全部拉进来做盐工,对这一部分可以给予高薪,从而杜绝私采海盐的现象;另一部分盐工则是那些俘虏或犯过罪劳改的。有这两部分人足可将沿海诸盐场撑起。”

    卢俊义壑首,这符合自己原本制定的“战略物资国家掌控”的原则。

    蒋敬继续分析道:“等盐场将盐生产出来,可将每个盐场的盐分成多种销路:其中一种是官盐,官盐中一部分是免费提供给梁山义军、地方防备军和各司、各级衙门使用,另外一部分才是利用我们现有的盐铺定量供应,低价倾销,只在出场价格的基础上加价二成,这个价格可跟随外部盐价随时调整,可起到平抑盐价的目的。”

    新晋盐业司主管廖柏松是原来盐业司里诸位主事里面唯一一位拒绝贿赂并上报主管鬼脸儿杜兴反被杜兴打击的,卢俊义将杜兴和其他主事法办后,就将他提拔为盐业司主管。

    廖柏松一直壑首称是,到此时问道:“请问盐场的出场价格如何制定?”

    蒋敬细想了一下,方答道:“赵宋朝廷此时的盐价乃历朝最高,赵宋因此在盐业专卖上所获为历朝最丰,我们义军秉承替天行道下安黎庶的宗旨,所以盐价只能下调,但下调幅度也不宜过多,先按照去年官营盐场的出场价的八成即可。”卢俊义壑首称道:“俗人贪心不足得陇望蜀,如果一下子降到底,百姓虽一时之间感恩戴德五体投地,时间一长就习以为常忘记感恩,不如慢慢下降,每年降低几分几厘,让百姓时刻感受到盐价是在降,义军体恤民生。”

    蒋敬大喜:“主公英明,如此慢慢降价是为求取民心的良策。”

    随后蒋敬又讲到:“剩下的食盐贩售途径都是义军做批发,即贩卖盐引,设每份盐引一石盐(折合一百二十斤),盐商做零售商,可通过购买的盐引去盐场或官仓提盐。”

    卢俊义忙问道:“这岂不是跟原来赵宋朝廷的一模一样了吗?岂不是走老路了?”

    蒋敬笑道:“主公且听我细细分析,这盐商零售有两种:其中一种情况是民用食盐的内销,这种盐是在山东、苏北等主公统领之地贩售,一个人一个月大约食盐一斤,一年十二斤,十人一年耗一个盐引,我们所辖之地一年需发出一百五十万个盐引,这么多盐引只发给少数几个人,那些人当然可以垄断盐业、随意哄抬盐价了,但如果分成一千五百个盐商去经营,每个盐商一个月只能领到八十到一百个盐引,这些盐商就无法垄断壮大了,再规定他们即便不想经营了也只能将产业卖给公家,即可消除大盐商的产生。另外义军在掌控每件商品的定价权,规定所有商品尤其是食盐必须明码实价,规定盐商贩售的价格只能在出场价基础上浮动五成,既可以遏制盐商的利润,也可让这里的百姓感受到义军的仁义。”

    廖柏松忍不住心头疑惑,问道:“一个商人只经营一百石食盐,配额是不是太少了?他们愿不愿意经营呢?”蒋敬闻言笑道:“又没说让他们专门只卖盐啊,他们可以在卖醋、酱、油等东西的时候搭配贩售食盐。”廖柏松也笑道:“说的也是,杂货店都是搭配卖的。”

    蒋敬又继续讲到盐商零售的第二种情况:“其实内销本就不是主要盈利,外销才是。外销指的是贩售到山东和苏北以外的地区,更准确地说其他势力本身不产盐的地方,如诸蛮夷之地。在那些严重缺盐的地方,食盐远比黄金贵重。内销风险小但利润也小,外销风险大但利润也大,相信有很多潜在的盐商很愿意做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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