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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5) (第3/3页)
屈难过的模样。他微微一怔,反应过来他是误会了自己的意图。 两人昨晚发生那样的关系,今早自己什么都没说,现在道别又给他塞钱,怎么看都不大对味。 他一时哭笑不得,想着昨晚虽然是自己主动,但最终被压的也是自己,这家伙可是没少在自己身上使劲,现在自己身上还酸疼着呢,要说委屈也是自己委屈。 他怅然般叹息一声,将孟连生的手从身后拉出来,柔声道:小孟,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着你在这边住了几个月,带的钱应该花得差不多。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出门在外,身上多点钱傍身才方便。见对方还攥着拳头,又放低声音道,若是方便,你回去时从自流井走,我们还能再一起待一两日。 这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是那等提裤子不认人的混账玩意儿。 孟连生听了这话,目光微动,才将手张开,接过他手中的大洋和金条。 然后点点头,轻声道:好。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那句话,你们懂的。 第43章、第四十三章 再次离别 仲秋时分,西康的烟园进入丰收季。 孟连生在离开之前,跟着桑吉顿珠父子,最后一次参观罂粟园。 热火朝天的收获场景,让所有人都喜不自胜,即使是不吃鸦片的顿珠,脸上也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因为知道这些白色的植物乳汁,很快就会变成银元和黄金。 顿珠不爱鸦片,但爱钱财,有钱才能守卫领地。 唯有孟连生望着烟园的忙碌,一脸的波澜不惊。 他对鸦片向来不以为然,对金钱也无甚渴望。他的欲望从来出自本能,比如饿了就想吃,困了就要睡。 直到去了上海,见到沈玉桐,才有了一种更高级的欲望。他很清楚这就人与人之间会产生的情爱,虽然不明白自己这份情爱为何会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但似乎也并非什么稀奇事,毕竟他读过不少书,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一说。去了上海滩,也见识过不少公子哥捧男戏子。 当然,沈玉桐不是戏子,他是高贵的公子哥,是星辰一样的人物。孟连生自认对他也绝无半点狎昵之心,而是一种认真坚定的爱慕,比起任何话本中才子佳人坚贞不渝的爱情,也丝毫不会逊色。 他手放进口袋里,摸了摸那根冰凉的小黄鱼,又忍不住想起那晚。 他以前只道鸦片是让人上瘾的玩意,吃上几次就会离不得,所以他从来不碰。不想,原来这世上还有比鸦片更厉害的玩意,尝一回就上瘾。光是想一想,便心痒难耐,恨不得马上再尝一尝那滋味。 他其实早就懂得这事,幼时在乡下,他见过山上的公猴骑母猴,路上的公狗骑母狗,到了春天,院墙上的母猫一天更是会被公猫骑上三回。 再长大一点,兄长带他去看戏,乡间草台班子的小曲儿野得很,唱得都是我没婆娘你没汉,快来让我干一干,男人们哄堂大笑,小媳妇儿们则个个红了脸。 那时他就知道,自己作为男子汉,长大了也是要干人的,只是没去想是男人还是女人。 后来漫长的饥荒年,他这种欲望姗姗来迟,直到进了柏公馆,身体才渐渐觉醒。开始是早上单纯地竖帐篷,后来慢慢地在梦中将这件事与沈玉桐联在一起。 而如今,他做过的梦变成了现实。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在怀念那晚蚀骨滋味的同时,又不免想起沈玉桐的反应。 他确定那晚的沈玉桐是开心的,可为何隔日一早就像是恨不得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孟连生非常聪明,凡事一学即会,一点就通,但在情爱上确实还是新手,读过的书看过的报,也并不能给他指点迷津,一切全凭本能。他猜不透沈玉桐的想法,只知道对方看起来似乎是在抗拒这件事。 明明对方愿意和自己做朋友,也疼爱自己,为什么却抗拒和自己有这种关系? 莫非是因为自己与他同是男人? 但小报上说沈二公子捧戏子,他从不解释,也从不愤怒。佟如澜被公子哥们追捧,只要不是像李思危那样胁迫威逼,只是单纯的男子倾慕男子,他似乎也觉得理所当然。 可见,他并不排斥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爱。 所以只是单纯的不爱自己? 不,孟连生在心中否定这个答案。他认定沈玉桐是爱自己的,不然也不会对自己这样好,更不会主动亲吻自己即使是酒意作祟。 虽然想不通到底是为何,但有了个沈玉桐爱自己这个认知,他就十分的愉悦。 他想,或许二公子只是不能接受两个人太快有这种关系,是单纯地害羞而已。 也确实怪他太心急,因为舍不得分开,就迫不及待想与对方有更亲密的关系。 其实都已经等了那么久,何必急于一时。他要的可不是二公子一晚,而是长长久久。 没关系,不管二公子怎么想,慢慢来就好。 他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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